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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侨联街头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2002年12月05日 08:17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四日电(记者张素平)今天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北京市侨联上午开展了一场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在维护归侨、侨眷权益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的宣武区进行。活动场地设在广安门外的一个社区广场,现场陈列着大量法律常识展板,并设有法律咨询台接受市民咨询。中国侨联权益部副部长郭阳、北京市侨联副主席邱国武及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等也前来参与。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中国涉侨事务的一部基本法,体现了中国对归侨、侨眷长期实行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基本方针。该法一九九0年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二000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其进行了修改。国务院一九九三年依据该法制定了《实施办法》。

  据统计,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至今,从海外回国内定居或创业的新、老归侨约一百万人,海外新、老侨胞和归国华侨在国内的眷属约三千万人;北京市归侨、侨眷及海外华侨、华人亲属约一百五十万人,其中改革开放后出国的人员居多,故有“新侨乡”之称。

  二00二年是中国侨联的“维护侨益年”,开展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是其重要内容。除北京外,全国其他地区也先后展开了对此法的宣传。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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