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2月06日星期五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科教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高校规定与婚姻法抵触?探在校大学生结婚三焦点

2002年12月06日 09:35

  中新网12月6日电 近日,中国国家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将于年底出台,其中“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的规定将可能被修改甚至废除。这可能意味着,从明年开始在校大学生可自由结婚?

  而且,《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结婚退学”规定是否与《婚姻法》抵触?修改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有无实际意义?学生结婚学校怎样操作?今天的南方都市报以社会各界的观点对这三大焦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焦点一:结婚退学与《婚姻法》抵触?

  在1980年全国人大颁布的现行婚姻法中,第2条、第4条分别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

  然而,1990年中国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却有着与上述法律相抵触的说法:“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结婚就必须退学?这一规定近年来屡遭质疑:随着高考条件的放宽,已婚者都可以参加高考了,还有什么理由继续限制在读大学生的结婚权利?与此同时,不少专业人士更对该规定的合法性表示怀疑。

  “《规定》对《婚姻法》乃至《宪法》构成了挑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系教授明确表示:作为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婚姻自由“绝不能通过所谓的《规定》来限制,就法律而言,高校禁止在校学生结婚违法。

  该教授具体解释说:”婚姻自由“和”接受高等教育“都是大学生的合法权利,但根据现有规定,大学生如要接受高等教育,就必须放弃婚姻自由权;如要婚姻自由,就必须放弃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两者只能选其一,也即是说,两种合法权利,有一种必然被剥夺。因此,毋庸置疑,《管理规定》与《婚姻法》相违背。

  ——焦点二:修改《规定》有无实际意义?

  “我们会选择结婚吗?大多数人肯定不会,现在的学生都很理智。大学生既没有什么经济能力,毕业后去向又不定,恋爱分手率都那么高,何况是结婚?但尽管如此,我们也不会乐见这样一条结婚就得退学的规定。取消它,先不谈实际意义,至少是对大学生性关系、对大学生成人身份的一种承认。”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研二女生小李的说法颇具代表性。

  的确,对于大多数大学生来说,“婚姻自由”只是一个无操作意义的“伪问题”,问题的根本不在于大学生们是否会结婚,而在于他们究竟能不能结婚,能不能享受这一公民的基本权利。正如中大社会学系一研究生所说:“中国大学生是一个相当特殊的群体,他们要接受法律和学校各种规章的双重管理,而后者往往会对前者所保障的权益进行触犯。因此,修改该《规定》意义深远,既是对现有高教体制的突破,也是法治进步的一种见证。”

  然而,退一步说,即使新出台的《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结婚”的规定,其所能触及的也不过是“冰山一角”:大学校园内结婚者毕竟很少,多的只是同居者,但目前因“非法同居”而被勒令退学的事例仍比比皆是。去年曾有媒体报道:上海某知名高校女生宿舍楼下水道堵塞,经清理,发现堵塞物为大量避孕套。而近几年来,广州某著名高校曾多次勒令被发现同居或“有不正当性行为”的学生退学,并取消其学位资格,态度坚决强硬。

  可见,高校“性行为”的地下泛滥与校方惩罚的严厉程度已渐成两极趋势,而高校生最渴望的也并非对“擅自结婚”的认可,而是对“非法同居”的宽容。

  对此,暨南大学一大三男生乐观地猜测:“既然都能允许结婚了,在这方面应该也会有所松动吧?”

  ——焦点三:学生结婚学校难以操作?

  夹在中国教育部和学生中间,高校的角色更显尴尬:目前,在校研究生结婚仍需要导师签名,而中国教育部一句“高校说了算”则将学校抛到了矛盾的聚光点。这自然令人质疑:中国的高校,责和权究竟有多大?对此,广州大多数高校的相关负责人都讳莫如深,只表示:一旦该规定取消,学校将面临实际操作困难。

  首先,学校担心会出现大批学生要求结婚,乃至影响到校方正常教学秩序。“大学生年轻易冲动,感情好时山盟海誓,不计后果结了婚,如果以后影响了学业、就业,这样学校算不算对学生尽到了责任?”某高校有关负责人反问。

  其次,《规定》取消后,结婚是否仍需要学校签字?具体程序应该如何进行?结了婚可否生小孩?怀孕了可不可以继续上课?出现未婚先孕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至今都没有具体可行的措施。

  而最关键的一点则是,如果允许学生结婚了,再出现“非法同居”还该不该开除?目前中国法律对于“非法同居”采取“既不提倡、也不保护;既不反对、也不惩罚”的态度,那么高校以后是不是也应该“照章办事”?而这会不会导致校园性关系更加泛滥?

  “我希望数年后,大学生能否结婚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伪问题“,也认为学生间的性关系不应如现在这样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同时,我也不希望看见避孕套、避孕试纸在大学校园内满天飞,不希望看到那些匆匆结婚的人再匆匆离婚!”刚毕业两年、现留校工作的王老师有些矛盾地说着。

  她随即补充:“我们需要一种相当健康的校园性关系,无论是结婚还是同居,都应当自由而且理性。但,这种关系,究竟离我们还有多远?”


 
编辑:赵建

相关报道: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了?社会各界对此褒贬不一 (2002-12-06 09:16:53)
          高校学生管理新规定年底出台 大学生可以结婚? (2002-11-25 09:02:18)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