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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得擅自隐瞒公众信息 两法案即将出台

2002年12月09日 11:29

  中新网12月9日电 今后,中国各级政府将不得擅自隐瞒应该公开的公众信息。今天的北京晨报报道说,中国正在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已完成草案,正在报送审议过程中。

  报道引用中国国务院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刘鹤的话表示,之所以要推出《政府信息公开法》,就是考虑到要对政府行政办公信息进行公开,加大透明度和群众监督,以促进政府办公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刘鹤说,虽然目前中国各级政府和部委已建成了自己的网站,但仍有政府机关习惯于将公众关心的信息藏在抽屉里,这与政务公开的进程背道而驰。刘鹤认为,除部分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各级政府应及时将信息在网上公布,这一原则将以法律形式确立。

  据报道,去年12月,中国国务院作出“中国建设信息化要政府先行”的重要决策,今年7月份,中国国务院发布17号文件,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一个全新的整体规划、整体发展阶段。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电子签章法》也将出台。

  报道说,在中国各部门推行电子政务过程中,电子签章是被呼吁最多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该法案主旨是将“电子签章”的有效性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将极大地提高电子政务办公速度。(薛晖)


 
编辑:赵建

相关报道:国务院信息办官员:中国电子政务相关法规即将出台 (2002-12-08 09: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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