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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杀率偏高 自杀研究及预防机构极度缺乏

2002年12月11日 09:43

  中新网12月11日电 我国每年28.7万人死于自杀。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12月3日至9日在北京心理危机与干预中心举办的首次研讨会上,有关专家根据调查数据指出:自杀与心理危机已经成为中国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中国急需建立广泛的自杀研究及预防机构。

  据悉,中国是世界上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总的自杀率为23/10万,而国际平均自杀率仅为10/10万,中国自杀率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在这些数字面前,中国的自杀研究及预防机构的空白则显得格外刺眼。

  美国QPR预防自杀培训所主任Paul Quinnett博士认为,自杀作为一种心理、生物、社会、精神和文化的普遍现象是可以被理解的,并且自杀对于自杀者来说都是经历过一种彻底的绝望、无望和难以忍受的心理痛苦后做出的行动。所以,预防自杀是一个新的、必须被所有社区和人们接受并采纳的概念。

  据该报记者了解,虽然我国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出现了心理健康热线或心理咨询中心,但自杀人群并没有因此而减少。

  来自珠海的主治医师梁凌燕说:“如果谁真的想自杀绝对不会打电话或到医院咨询,咨询的人通常还是处在忧郁的阶段,或者说是想听听别人的意见挽救自己,这毕竟是少数。而在我国,基本上都是由医院来参与自杀的预防工作,好像跟其他机构没有关系。所以,必须成立专门的自杀研究和预防机构,整合社会的各种资源来最大可能地减少自杀的发生。”

  一份最新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独立的自杀危险因素依次为:抑郁程度重,有自杀未遂史,死亡当时急性应激强度大,生命质量低,慢性心理压力大,死前两天有严重的人际关系冲突,有血缘关系的人有过自杀行为,朋友或熟人有自杀行为。

  在国内,许多自杀者并没有精神疾病,其自杀是在遇到强烈人际关系冲突之后迅速出现的冲动行为。70%左右的自杀死亡或自杀未遂者从来没有因为其问题寻求过任何形式的帮助;60%的自杀死亡者和40%的自杀未遂者在自杀当时有严重精神疾病;全国的综合医院每年有200万急诊自杀未遂病人,但在其急诊治疗期间接受过精神科评估或治疗的不到1%。而在国外自杀案例中的精神疾病患病率达90%以上。

  根据调查显示,在中国659例自杀未遂者中,仅38%在自杀当时有精神障碍。许多自杀未遂者表现为冲动性自杀行为:37%的自杀未遂者自杀前考虑自杀的时间未超过5分钟,60%考虑自杀的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对于自杀未遂者来说,夫妻矛盾和经济困难均是最常见的社会应激源。60%自杀者前两天有一个急性诱发事件,一般是人际关系矛盾。

  专家认为,关注单一危险因素的自杀预防计划不能显著降低自杀率,预防工作应该针对暴露于多个危险因素的个体。因为多种危险因素同时存在才能致人自杀。而让人吃惊的是,93%的有自杀行为的人没有看过心理医生。自杀的危险性随着危险因素的数量增多而显著增加:有上述一个危险因素或无危险因素的265例中没有一个死于自杀,处于上述2至3个危险因素者中有30%自杀、处于上述6个或更多危险因素者中96%死于自杀。

  研究表明,每1人自杀会对周围的5个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影响。

  专门研究中国自杀问题的加拿大人费立鹏指出:目前,中国的自杀预防工作缺乏一个全国性的计划来协调整个研究工作,政府机构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不够,缺乏国家的财力支持,要协调多个机构的工作相当困难;此外,没有全国性死亡登记系统和自杀未遂检测系统,普通的全科卫生保健人员对精神障碍不识别,缺乏有效的评估心理因素的工具,亟需吸收并培养高质量的研究人员。(林洁)


 
编辑:李艳敏

相关报道:中国每年28万人死于自杀 首家自杀研究机构设立 (2002-12-04 07: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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