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2月1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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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权利意识高涨的时代

  --访社会学家李银河博士


2002年12月11日 09:52

  (声明:刊用《华声视点》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新闻社《华声视点》。)

  对于性,过去中国人是只做不说。今天,人们则是又做又说,性问题已经登堂入室成为一项重要的公众话题。对于众多和性有关的性权利、性别平等、性倾向等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的李银河博士有多年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本刊专访了李银河博士,请她就目前社会中纷繁复杂的现象进行剖析和评价。

  个人至上的新道德

  华声视点:目前社会转型时期有传统性道德和现代性道德的冲突,这两种道德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李银河:传统的性道德忽视个人的快乐,认为个人的快乐不重要,而新的性道德强调个人的快乐。传统认为性的目的是传宗接代,对爱情也不强调,这是买卖婚姻存在的原因。传统的看法是家庭的价值至上,现代的看法是个人的价值在家庭的稳定和繁衍之上。

  华声视点:西方社会强调个人价值是基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而中国社会历来是靠宗族、家庭稳定社会的,人们把家庭的幸福、宗族的兴旺看作是自己的幸福,这是不是两种性道德的差别的根源?

  李银河:这是两种文化的不同。

  华声视点:有人认为,在中国这片传统文化积淀很深的土地上张扬个人的幸福,会引起社会的混乱。

  李银河:我不认为会有混乱。总的来说,中国是属于秩序偏强的国家。在西方,人们遵从的主要是法律秩序,现在中国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建立,我们的家庭制度也很完备,而且在某些方面我们更先进,比如说中国的《婚姻法》允许无过失离婚。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开始承认同性婚姻,在这方面我们的法律有些落伍。

  华声视点:现在社会上有许多情杀和与婚恋有关的暴力案件曝光,这些和中国当前的性道德的冲突有关吗?

  李银河:全世界所有的谋杀案中凶手是亲属的占大多数,强奸案75%是熟人所为,这是全世界的普遍现象,情杀以及和婚恋有关的伤害事件不是中国特有的。媒体对这些事件进行炒做是不好的。在美国,曾有一段时间女同性恋者提出抗议,因为当时很多电影中出现的女同性恋者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她们是个很平和的群体,而电影歪曲了她们的形象。这是一种对性少数群体的歧视。毛宁受伤的事件,媒体应该就事论事,不应该放大到整个同性恋群体。

  华声视点:目前婚外性增多的原因是什么?

  李银河:有一部分人认为,婚姻已经不是性的许可证了,他们就可能选择婚外性。在北欧,人们结成的对子中,有一半是结婚的,另一半则是不结婚同居的。

  华声视点:过去认为婚姻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要素,婚姻不稳定是否影响社会的稳定?

  李银河:婚姻的稳定与社会的稳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美国的离婚率是50%,而美国的社会是很稳定的。

  50%以上的人都在犯法?

  华声视点:和性权利相对应的义务是什么?与性有关的法律的权限应该如何界定?

  李银河:中国目前《刑法》中涉及性的罪名有六类,包括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卖淫、淫秽品、聚众淫乱。流氓罪被取消了,但是把它的内容分散到侵害人身自由等其他章节去了。我把这六类犯罪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有受害人的,比如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另一类是没有受害人,双方是自愿的,这方面问题比较大,比如卖淫、淫秽品和聚众淫乱。聚众淫乱是指两人以上的性活动,但是人们的实践早就远远超出了这些。我听说,在中国一些大城市,都有换偶活动。按照现行法律这些是严重的犯罪。有一个典型案例是,20世纪80年代初,有四对中年夫妇玩换偶游戏,结果为首的那个人被枪毙,那是个中年的工程师,他是组织者,他的妻子被判15年徒刑,另一个提供地点的男性被判无期徒刑。法律和现在人们的实践已经相去甚远了。

  关于卖淫,我认为我们的法律法规是有问题的。今年,杭州和北京有两起组织卖淫的案子,其中一个“老鸨”式的人物被枪毙,这在全世界都少见,有点儿骇人听闻。用严刑峻法来解决卖淫问题是错误的。这样的话,全中国应该有多少人被枪毙?现在这个产业中已经有上百万人了,如果淫媒、“鸡头”都应该被枪毙,漏网的有多少?法律必须公平,一万个人有罪,如果只有两个人被法办,那么这个法律的漏洞太大,并且太脱离现实情况了。

  卖淫,是人类一个最古老的职业。它不是新东西,是一种沉渣泛起。卖淫是性的商品化,应该消灭,但是问题很复杂,不是简单的“扫黄”或杀掉“鸡头”就能解决的。即使在性控制最严的年代,比如说文革中,也有暗娼存在。关于卖淫,即使是从女权主义和保护妇女的立场出发,也存在很大争议。在中国,有些地方已经出现多名卖淫女被抢、被杀的事件。卖淫不合法,她们的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假如这些死去的女性是大学的副教授,在社会上会引起多大的波澜?难道因为她们是妓女,她们的生命就不值钱了吗?

  华声视点:年中湖北有位大学教授的死与嫖娼、抓嫖有关。

  李银河:抓嫖已经成了某些地方创收的项目,因为从嫖客和妓女身上是能罚出钱来的。“扫黄”根本扫不干净,因为有人不想让它干净。警察、妓女和嫖客形成了一条食物链。现在对妓女实行劳教,这也不对,她利用身体来换钱,她有自己的难处。一个卖淫的妓女和一个嫁给大款做专职太太的女性没有绝对的界限。这些都是性的商品化。如果抓妓女是对的,按照逻辑推理就应该把所有“二奶”和嫁给大款而脱离劳动市场的女性都抓起来。

  华声视点:卖淫问题最终应该如何解决?

  李银河:应该提高女性的地位,让她们不必通过出售性服务来谋生。

  华声视点:对淫秽品你怎么看?

  李银河:中国关于淫秽品的法律太过时、太脱离实际了。我问过我所有的朋友,他们都看过“毛片”,按照法律他们都违法了。如果公民中有50%以上的人都在犯法,那么这个法律是有问题的。说淫秽品导致社会上性犯罪的增多是一种误导。“丹麦实验”很有名,丹麦自1967年开始所有淫秽品合法化,人们可以在街上随便买到《花花公子》等刊物、书籍。一开始有个购买的高潮,然后一下子就跌落了,后来购买者以外国游客为主。另一个很重要的后果是多种性犯罪比率大幅下降。

  女性有支配身体的权利

  华声视点:名人的生活是社会的橱窗,他们的性隐私是否应该受到保护?

  李银河:公众人物也有隐私权,否则是不公平的。在美国,很多人批评在“克林顿事件”中人们对总统的苛求,公众人物难道就必须是好父亲、好丈夫吗?

  华声视点:政客影响政治决策,而歌星提供的是纯粹的商品,他们是否应该接受不同标准的道德监督?有“丑闻”的明星、歌星是否就不应在公众视野中出现?

  李银河:在一个文明程度高的社会里,应该人人平等。如果一个老百姓嫖娼罚5000元,总统嫖娼也应该罚5000元。在过去,中国社会是倒过来的。在婚外性方面,官越大,自由度越大,地位低的人自由度小。但给名人更少的权利和用更高的道德标准衡量也是不对的。

  华声视点:有人感叹现在“笑贫不笑娼”,有些女性在社会上利用性来获取利益、机会,你怎么看这种处于灰色地带的性的商品化?

  李银河:只要不侵犯别人的利益,女性有支配自己的身体的权利。这些现象的存在只能说明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还很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不利用性来牟利,他们觉得自己的性是平等的、互惠的,是好的、高级的,而那些用性来换钱的不好。这种道德的优越感无可厚非。对于不平等的性关系,用道德来谴责就可以了,没有必要用法律的手段来惩罚他们。

  华声视点:这两年关于“性权利”的讨论很多,比如大学生结婚的权利、死刑犯的生育权、服刑犯人的同居权、婚姻中男女的生育权问题,等等。

  李银河:这是一个权利意识高涨的时代。过去中国人没有权利的概念。封建社会中,只有帝王有权利,如果他是1,其他所有人都是0。老百姓没有任何人权,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封建专制时代过去以后,整个社会开始诉求各种权利,除了性权利,还有人身自由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等。这是非常有进步意义的。中国人有了权利意识,中国就快进入现代社会了。

  文章来源:中国《华声视点》

  原标题:一个权利意识高涨的时代——访社会学家李银河博士

  作者: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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