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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卫生部联合曝光违法食品广告的媒体

2002年12月11日 11:36

  中新网北京十二月十一日电(记者刘长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今天联合发布公告,对《重庆晚报》等媒体违法食品的广告予以曝光。

  公告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违食品广告联合公告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两个部门今年八、九月份全国部分地方报纸食品广告宣传中的违法广告表现及涉嫌违法广告进行了抽查。

  本次抽查了全国二十六家地方报纸,共查出涉嫌违法食品广告七条涉及七个产品。主要违法表现有:一、保健食品超出卫生部所批准的功能范围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二、保健食品直接宣传或暗示具有治疗效果;三、保健食品宣传具有增强和改善性功能作用;四、非保健食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

  被曝光的媒体有:《福州晚报》发布的“血脂通口服液”广告;《西宁晚报》发布的“金百合口服液”广告;《重庆晚》发布的“归源功能液”广告;《北京广播电视报》、《今晚报》发布的“歧美牌润通养颜胶囊”广告;《北京广播电视报》发布的“北化牌青春态豆异黄酮营养片”广告;《家报》刊登的“公牛旺胶囊”产品广告;《齐鲁晚报》发布的“康丽素牌大豆异黄酮营养胶囊”产品广告。

  公告要求对涉嫌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卫生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予以相应处罚。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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