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三日电 中国司法部和全国总工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工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工会组织要重视和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工会组织的共同任务,也是当前维护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
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当事人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对重大劳动争议案件,要及时立案援助;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政府反映,提出解决意见。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遵循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原则,依据修改后的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工会职工法律援助要以协调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争议为工作重点,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困难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基层工会组织为主要对象,通过法律咨询、代书、非诉讼调解、仲裁代理和诉讼代理等手段,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