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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毒倒百余师生 常德校园投毒案4被告被起诉

2002年12月17日 10:45

  中新网12月17日电 湖南省常德市发生的“11·11”特大投毒案何钊诲、唐必新、杨元春、杨春香等4名被告人,昨天被常德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日报今天报道说,今年11月11日,常德市第一中学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是该校食堂承包人何钊诲等人蓄意投毒所致。

  今年3月,何钊诲承包了常德市第一中学食堂。为达到降低承包费或解除承包合同的目的,5月30日,何钊诲与杨元春、杨春香共同策划投毒,致该校20名学生先后食用沾有鼠药的面包后中毒。

  11月11日早晨7时许,何钊诲与唐必新一同进入食堂配餐间,由唐必新将老鼠药投入牛肉佐料中,致使在该校食堂用餐的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共127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住院治疗的12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万余元。(黄建良)


 
编辑:李淑国

相关报道:湖南常德"11·11"两起特大投毒案 经28天侦查告破 (2002-12-12 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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