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张朔)备受关注的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今天上午初次提请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审议。
听到这个消息,北京金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徐钢律师高兴地说:“作为律师,我们希望民法典能早日出台,那将是二十一世纪中外法制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即使存在瑕疵,有总比没有强,我们可以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加以调整。”
与此相呼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顾昂然在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汇报草案基本情况时,对这部法律草案的重要意义也进行了说明。他开宗明义地指出:“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民法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他介绍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现有民事法律和物权法草案的基础上,起草了这部民法草案,以期进一步完善中国的民事法律制度,保护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益,规范民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由于民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在改革开放初期,制定完整的民法典条件还不成熟,为了加快民事立法,先将那些急需的、比较成熟的部分,制定为单行法律。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民事法律制度,抓紧编纂民法典。
这次提请审议的民法草案分九编一千二百零九条,包括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其中,民法总则规定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一些共同规则,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行为。其他各编由单行法律组成,便于今后修改,更能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求。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编进民法草案时暂时未作任何改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