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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一厂长竟敢私自转卖法院已查封的财产

2002年12月23日 13:31

  中新网12月23日电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法院近日将私自转卖法院查封财产,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的龙岩市新罗中甲选矿厂厂长郑必信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001年11月23日,梅列区法院受理原告邱天津诉被告龙岩市新罗中甲选矿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2年3月19日,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龙岩市新罗中甲选矿厂应支付原告邱天津货款及利息损失共计394114.74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龙岩市新罗中甲选矿厂未能履行。

  原告邱天津后向梅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梅列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向被执行人龙岩市新罗中甲选矿厂发出执行通知书,并查封被执行人龙岩市新罗中甲选矿厂价值415534元的选矿设备,同时由被执行人厂长郑必信及员工吴余蔡为该厂还款提供担保。

  由于被执行人龙岩市新罗中甲选矿厂未能履行还款义务,8月16日,梅列区法院委托龙岩市拍卖行对被执行人的选矿设备进行拍卖。在拍卖期间,郑必信竟私下将梅列区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龙岩市新罗中甲选矿厂的选矿设备转卖给邱明祥等人。(宗边)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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