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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要求节日期间为困难群众和青少年送温暖

2002年12月25日 06:31

  中新网12月25日电 中国共青团中央昨天下发《关于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为困难群众和青少年送温暖的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优势,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安排好节日期间为生活困难的群众和青少年送温暖的工作。要以进城务工青年、下岗青年职工、贫困学生、农村贫困青年、残疾青年为重点,采取募集钱物、志愿服务、社区服务、济困助学等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缓解他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认真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广大青年解愁。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进城务工青年工资等违法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学校团组织要特别注意安排好寒假春节期间无法返家贫困生的生活。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要组织有条件的青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及所在企业进一步做好对口扶贫工作并集中开展一次送温暖活动。各级团的机关和直属单位要组织专人走访慰问本单位的老同志和困难职工。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为节日期间青少年物质文化生活提供切实服务。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继续开展好以“真品真货、真心真情”为主题的“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行动”,组织有关窗口行业团员青年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促假日经济活动”,为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的旅游、购物、出行和娱乐等提供优质服务。深化青年文化广场、“青年文明社区大家乐”、乡村青年文化节等活动,丰富城乡居民节日文化生活。继续开展志愿者艺术团服务活动,组织精干的文艺队伍深入灾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生产第一线进行慰问演出。

  通知还强调,要切实加强青少年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以及各种非法组织针对青少年的反动宣传和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为节日期间社会稳定作贡献。各级团干部要厉行节约,严禁各种违反财经纪律、奢侈浪费的行为。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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