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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修改刑法条款以严惩走私“洋垃圾”行为

2002年12月27日 07:33

  中新网12月27日电 面对当前“洋垃圾”不断涌入中国的情况,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目前正在修改刑法有关条款,严惩走私“洋垃圾”行为。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报道解释说,所谓“洋垃圾”,就是从国外走私或以进口原材料为名而进入中国的一些旧衣物、电子器件、发动机、工业废料、化学品等等。

  报道说,目前正在召开的中国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刑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这一草案,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洋垃圾”,不管垃圾的形态是固体、液态还是装在容器中的气态废物,走私者都将被严惩,可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中国对刑法作出这样的修改,是为了便于司法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对走私垃圾的违法行为量刑。这是因为,现行刑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以走私罪论处;而走私罪是按照行为人偷逃税额的多少规定刑罚的,但是废物却无法计算应缴税额。所以,司法机关对走私垃圾罪的量刑就存在困难。而且,对于新的走私形式,如走私液态废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等行为,目前也没有被纳入法律制裁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束怀德先生指出,整集装箱整集装箱的“洋垃圾”运到中国的港口,对环境是极大的污染。

  对旧衣服一类“洋垃圾”,中国现在采取的办法是收缴并焚烧。而废计算机、废电视机这一类“电子洋垃圾”则属国家禁止进口货物,中国海关要求必须坚决予以退运。

  最近,中国东南沿海的广东省陆丰市将近百吨被称为“垃圾衫”的衣物一举焚毁。而“电子洋垃圾”主要来自发达国家。随着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电子垃圾不断产生,由于其中包含有多种危险有毒废物,电子垃圾的处理就成了棘手的难题。(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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