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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出台中国第一部气象灾害防御地方法规

2002年12月28日 21:31

  中新网12月28日电 重庆市昨天公布中国第一部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这一条例将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重庆市气象灾害强度大、范围广、频率高。伏旱发生率高达80%到90%,一般年景持续30到50天,最长达80天以上;暴雨型洪水、冰雹、雷电、大风等突发性、破坏性气象灾害每年都发生。

  据统计,重庆这四年以来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98亿元。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必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行政行为,提高重庆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该《条例》对违法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没有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等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对气象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违法或玩忽职守的行为,也作了相应的责任追究规定。(陈代泽)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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