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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将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2003年01月01日 07:23

  中新社广州十二月三十一日电(邓卓明 符信)从二00三年起,广州、珠江三角洲城市和其它中等城市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的鲜活农产品,将逐步实现市场准入制度;农业部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全部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记者今日从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这是该省近日出台的有关“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意见所要求的。

  该《意见》提出,广东将从明年起,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建立起以省、地级市农产品质检机构为中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为骨干,以大宗农产品主产区、“菜篮子”产品基地、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质检站为依托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检体系。该体系包括省和地级以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机构,蔬菜、水果、畜禽等鲜活农产品产区和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此外,还要建立“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网络”。

  广东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后,农产品需凭各级政府认可的检验合格证进入批发市场,并由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国家和省农业龙头企业、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率先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自检,检验合格方可出场;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可免检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可视情况抽检。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检测站都要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机关依法处理。此外,还将实行农产品标签制度和追溯处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完)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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