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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谁盗版了《英雄》?

2003年01月02日 15:32

  去年12月20日全国同步公映,21日即发现盗版,传言数量超过万张……

  -由张艺谋执导的影片《英雄》目前正在全国火爆上映——横冲直撞的它票房每增加一元,就是国产影片一个新的纪录。《英雄》同时也被认为是近年“防范盗版措施最严密的”一部电影,首映式上连记者的摄影包都差点被保安“扣留”,有关方面还拿出400万元作为举报《英雄》盗版奖励基金。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去年12月20日全国同步公映的《英雄》,21日就发现了盗版,网上甚至传出消息说盗版碟数量超过万张!在如此严密的防盗版措施之下居然出现这样的情况,难怪有人形容它为“《英雄》遇到‘天下第一盗’!”-究竟是谁最早“盗版”《英雄》?他从中获利多少?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日前记者专程赶往江苏省南通市,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1

  首映后第二天

  盗版《英雄》就“现身”

  江苏南通是最早发现《英雄》盗版碟的城市。去年12月20日,南通三大电影院和全国其他地区一道同步上映《英雄》,第一天票房就超过了30万元。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南通市某音像店第二天就出现了盗版《英雄》碟片,虽然碟片制作粗糙,但售价仅10元,足以诱使人停住脚步掏出钱包。

  而拥有正版《英雄》音像版权的广东飞仕影音有限公司和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此前已为此付出了1780万元人民币。为了对付无孔不入的“盗版”,两家公司除了设立高达400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外,还组织了一支包括70位“线人”在内的打假队伍,在上月20日前就奔赴全国各地音像市场,严密监督盗版动向。

  “南通发现盗版《英雄》”的消息很快就被嗅觉灵敏的“线人”捕捉到,飞仕、伟佳两公司立即向文化部举报,此时已经有南通市民打电话给“110”,举报“有人在卖《英雄》盗版碟”。某著名网站发表了这个消息,立即成了当日点击率最高的新闻之一。

  以前的热点影片,盗版一般在公映10天左右出现。这次《英雄》刚刚公映第二天就发现盗版,其速度之快令人咋舌。有关人士作出这样的判断:如果没有精心的策划和强大的生产能力,根本做不到这一切——用他的话来形容就是:“《英雄》遇到‘天下第一盗’!”

  2

  盗版光盘制作粗糙

  南通方面急查“天下第一盗”

  飞仕、伟佳公司和南通市民的举报情况几乎同时传到了南通市文化局。“那天我正在吃饭,听到这个消息碗一扔就调集稽查队员赶往被举报的那家音像店。”南通市文化局市场管理处处长李中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当时心情真是十分惊讶。因为《英雄》公映前我们还专门对全市的音像市场进行了梳理式检查,力争堵住有可能出现盗版的每个‘源头’,但是盗版居然在公映第二天就冒出来了,真是让人不敢相信!”

  惊讶之余,李中慧还有几分紧张:“没法不紧张,当时飞仕、伟佳公司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在南通还有‘超过万张的《英雄》盗版碟在等着出货’——如果让这么大数量的盗版碟流入市场,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12月22日,南通市文化局市场管理稽查队从被举报的音像店里搜出了40多张盗版《英雄》光盘。这些光盘制作粗糙,包装简陋,跟一般生产线上下来的盗版碟有很大区别。

  南通市文化局局长黄振平告诉记者:“在公映第二天就发现盗版,而且是在非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南通,加上这盗版碟的粗制滥造,我们判断它不应该是从外地流入的,十有八九就是南通的‘土产’!”

  稽查队员将盗版碟拿回文化局审查,发现碟中画面抖动不停,并伴有影院回声,整个片子拼拼凑凑,长度不足70分钟,一看即知是十足的“枪版”。此外碟中还出现了“中国电影盗版制片公司协助拍摄”、“全新数码DVD技术,请放心观看”等字眼,令人觉得非常搞笑。

  3

  联合公安部门深夜抓获“大盗”

  盗版碟是一年轻人售给音像店的

  盗版《英雄》乃南通“土产”很快得到证实,因为碟中间或传来的观众耳语就是南通口音。而且播放到中途时,片子忽然抖了一下,镜头中忽然出现了影院的一面内墙。尽管偷录的人很快调整了镜头,但是稽查队员们马上判断出偷录地点就在南通电影院,而且是在它的包厢中。“南通市只有三家电影院,每一家我们都很熟悉,虽然只是一个镜头,但是绝对不会认错。”李中慧告诉记者。

  12月23日,稽查队员暗访了南通其他音像店,都没有发现盗版《英雄》,但在那家被举报的音像店中再次发现盗版《英雄》,店主因此被处以1万元重罚。在强大的压力下,该店主终于吐露实情:这些盗版碟是从一位住在附近的年轻人那里买的,但是他并不知道那人的具体地址。

  南通市文化局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市公安局,公安局派出专人协助侦破此案。根据那人的长相、年龄、口音等特点,又经过一整天排查,12月24日深夜,调查人员终于在南通近郊一出租房内找到了那个向音像店兜售盗版《英雄》的年轻人陈伟(化名)。

  “想到这个案子终于破了,我们都很兴奋。”稽查队负责人黄义告诉记者,“进屋前我还以为里面大概藏着大批盗版音像制品呢,结果进去发现,除了一台有刻录功能的电脑之外,这里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来制作盗版碟。”

  尽管调查人员的到来让陈伟非常惊讶,但他拒不承认自己制作了盗版碟,还否认自己看过影片《英雄》。但是黄义在他床上发现了一张南通电影院12月20日中午12点20分的电影票,播出的正是《英雄》。

  4

  偷录只为挣回包厢费

  改片头是出于“好玩”

  与公安人员一起对陈伟及其女友进行讯问的黄义告诉记者,陈伟开始一直不承认他就是盗版碟的制作者,还是他的女朋友忍不住说了实情:12月20日南通电影院公映《英雄》,陈伟和她带着一部索尼家用摄像机进了影院,并买了两张楼上较隐蔽的包厢的票,偷拍了《英雄》全片,拍摄过程中未受到工作人员任何检查。回家后陈伟将录像带上的内容转入电脑中,并刻成了光盘。

  尽管女友说出了实话,但是陈伟毫不在意。“当时他冲我们叫道,就是我做的又怎么样?你们还有什么证据?”黄义告诉记者,原来陈伟已经把电脑中有关《英雄》的内容都给删除了,所以他根本不把这当回事。为此调查人员连夜请来南通市有名的电脑专家,将陈伟硬盘中删除掉的内容进行恢复,一直忙到25日凌晨,终于掌握了陈伟刻录《英雄》的时间、次数等重要证据。

  见无法抵赖,陈伟这才承认偷录《英雄》并制作盗版都是他干的。他12月20日中午偷录了电影后,于12月21日早晨制作了第一张盗版光盘。黄义说,这个年轻人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回答问题时轻描淡写。“我们问他是怎么想到制作盗版《英雄》的,他说是为了挣回那60元包厢电影票钱;再问他为什么要把‘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协助拍摄’改成‘中国电影盗版制片公司协助拍摄’,他的回答竟是这样做很有成就感,很好玩!”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由陈伟制作的盗版《英雄》共63张,他以5元一张卖到了音像店,音像店再以10元的价格出售。

  5

  有关部门并未拘留陈伟

  “天下第一盗”只是个偏激的人

  尽管这个案子已经破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天下第一盗”竟然只是个扛着家用摄像机就敢进影院、拿着电脑就敢刻光盘的“小年轻”——在此前媒体的猜测中,他已经被刻画成了一个“影碟产、供、销一条龙”的“盗版团伙头目”。

  记者对南通有关方面采访后得知,26岁的陈伟生活拮据,平常就靠给人制作结婚庆典VCD维持生活,价格是30元一盘。他的电脑配置不高,硬盘还不到10G。之所以后来把《英雄》从电脑中删除,并不是因为听见了什么“风声”,而是嫌这样制作一张光盘只挣5块钱,“很不划算”。

  “现在有些网站可以下载盗版《英雄》,陈伟有没有通过网络散布他刻录的内容?”黄义说他们检查过陈伟家的电话和电脑,结果发现他的电脑不能上网。

  有关对陈伟的处理结果,记者问道:“他有没有被拘留或者罚款?”黄义答复说:“目前还没有,我们在25日那天就让他回家了,只是摄像机和电脑设备被暂扣。而按照法律规定,他这样的情况还要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是否罚款我们还没有最后做决定。”

  “那为什么就让他回家了?”

  “开始我们也以为他可能真是‘盗版团伙头目’,可是经过讯问和别的渠道了解后发现情况并不是那样。他刻录这些盘和盗版商盗版的行为有很大区别,可以这么说,他并不清楚自己是在干什么。另外他从中获利很少,所以我们没有对他采取更严厉的处罚。”

  在采访了24日晚参与讯问的稽查队员和公安人员后,记者得知陈伟当时的精神状态不是很稳定,这也是他得以回家的原因之一。一位稽查队员告诉记者,询问时陈伟会突然喊叫起来,说的话也显得很偏激,看上去属于那种总想做点什么“展现”一下自己的人。

  6

  盗版者已向摄制组表示道歉

  拒绝再接受媒体采访

  昨天,记者辗转找到了陈伟住的地方,但是并没能采访到他。附近的村民一听是找他,都说:“是盗版那电影的事情吧?报纸上都报了,他可能躲出去了,这孩子吓得够戗!”

  从村民口中记者了解到,陈伟是个孤儿,是养父母把他养大的,虽然才26岁,但是已经结过一次婚,还有个两岁的孩子。他现在和女朋友住在一起,孩子则交给了养父母。

  虽然没能采访到陈伟,但是记者还是通过当地媒体同行了解到一些新的情况。一是陈伟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他称先前“做梦都没想到”后果会如此严重,并向当地媒体发去传真向飞仕、伟佳两公司和张艺谋及《英雄》摄制组表示“公开深刻地道歉”。关于自己,他说他“20多年来一直过着自卑的生活”。

  二是陈伟与另外一家媒体记者在采访时发生了不快。当时这名记者向他提出的问题是:“能不能再介绍一下你是怎么把电影偷录下来的?”陈伟的脸色立刻就不好看了:“我都道歉了你们还要怎么样?过都过了的事,我还怎么介绍,是不是要我再去给你们演示一遍?”此后他拒绝再回答任何问题。

  从那家媒体拍摄的画面中,记者第一次见到了陈伟,他个子不高,人很瘦,但眼神很凌厉。

  7

  “万张盗版碟”一说查无实据

  南通已无盗版《英雄》销售

  找到了盗版《英雄》的“源头”,下一个问题便是那“超过万张即将出货”的盗版碟了。

  从时间上估算,12月21日在南通发现的应该是《英雄》最早的盗版碟。陈伟将它卖给某音像店后,除了稽查队员缴获的40多张光盘外,还有20张左右的盗版盘通过该音像店流入市场。飞仕、伟佳公司以及各地文化管理部门先后在南通、重庆、深圳、南京、苏州五地发现盗版《英雄》光盘。从时间和内容上看,它们应是南通盗版光盘流入市场后被人再次翻录而成,最明显的“标签”就是它们都有那句陈伟因为“好玩”而留下的“中国电影盗版制片公司协助拍摄”。

  此外,在西安、长春等地也发现一些网站通过网络传播盗版《英雄》,当地媒体记者在暗访时也无一例外地发现了“盗版制片”的标签,如果陈伟真的没有上网,那么这些内容也是别人上传到网络上的。在有关律师向网站服务商发去律师函后,目前20多个可以下载盗版《英雄》的网站即刻切断或删除了相关内容。

  飞仕、伟佳公司在向文化部举报上述城市的盗版经销点后,有关方面共缴获约1000张盗版光盘,这个数量远远少于之前该公司负责人对媒体宣称的仅在南通就“超过万张”。

  记者了解到,从发现第一张盗版《英雄》之后到现在,南通文化管理部门一直密切监视着当地音像市场,结果并没有发现第二家音像店有盗版《英雄》出售。江苏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也曾派专人到南通进行暗访,同样没有发现“大批盗版《英雄》即将出货”的迹象。

  有关人员经过多方调查后认为,南通盗版《英雄》“超过万张”一说并没有真凭实据,是臆测和夸张后的说法。

  拨开盗版的阴影,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英雄》在南通已经创下了近200万元的票房纪录,而南通总人口还不到百万。

  采访结束后,记者从南通市文化局步行回酒店,沿途经过了大大小小共九家音像店。每到一家记者都进去问:“有《英雄》盗版碟吗?”九个店主的回答都是:“没有。”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曾鹏宇


 
编辑: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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