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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就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四点重要意见

2003年01月09日 09:38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最新一期《瞭望》周刊披露,今年中国改革的“重头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国务院主要负责人就此项改革提出四点重要意见:必须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适应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需求;使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要根据法律法规,自上而下地有序进行。

  据报道,中国正在进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将涉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组部、中央企业工委、人事部等8个部门。原来分散在这些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可能会放到一个部门,即可能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部)。

  国家计委在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已受命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框架进行论证,并提出了一套方案。该方案在考虑法律框架时,首先确定了中央和地方管理框架,在中央和地方设立国资管理部门,但名称未定。

  此项改革标志着“国家所有、分级行使产权”的新体制,将取代中国已实行50多年的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模式,也标志着中国的国企改革开始步入“深水区”。因此,中国对这项改革采取谨慎的做法,将在法律的框架下推进改革。据悉,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制定中。有关人士认为,今年3月的“两会”前后,中国将出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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