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停车场内丢失汽车 保险公司将不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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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停车场内丢失汽车 保险公司将不赔

2010年08月16日 14:40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案例

  今年7月中旬,家住华阳的辛先生将车停在某露天收费停车场后,和朋友进了附近的一家茶房喝茶,两个小时后,他和朋友来到停车场取车,却发现车丢了。后来,他找到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理由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

  就此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据其介绍,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除此之外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提醒

  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不赔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专家支招:收好停车费收据

  车在收费停车场被丢,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未年检的车出险不赔

  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专家支招:按时年检

  车主千万要切记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免得索赔时“屋漏更遭连夜雨”,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大。

  驾驶人未年审不赔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专家支招:准时年审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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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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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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