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交通肇事者作伪证的士司机领刑九个月——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为交通肇事者作伪证的士司机领刑九个月

2010年09月10日 16:3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出租车司机张某目击肇事者杨某撞死他人之后,收取了杨某的财物,并向公安机关作伪证,致使杨某逃脱。近日法院判决,出租车司机张某领刑九个月。

  法院查明,今年1月16日5时许,杨某(另案处理)驾驶一辆无证轿车行经东莞市常平镇御信大酒店路段时,与王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轿车失控撞到停在路边的张某的出租车。王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杨某与张某谈妥,支付给他2万元,让他们向交警做伪证。随后,杨某打电话叫来朋友为他“顶包”。而当交警部门询问张某时,张某故意不指认杨某是肇事司机,导致杨某未能及时归案。(唐红杰

参与互动(0)
【编辑:陈鑫】
    ----- 汽车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