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全险并非万无一失 撞了家人不赔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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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全险并非万无一失 撞了家人不赔偿

2010年10月12日 13:47 来源:上海金融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年初,我新购了一辆奥迪,为安全起见,我为自己的新车上了全险。前不久我在倒车时,不慎撞倒了我的母亲,造成了两处骨折,但是保险公司称这属于免责范畴,不能获赔。请问这是什么原因?到底有哪些情况,即使投保全险也无法获赔?

  [调查]

  张先生的情况非常普遍,不少车险纠纷都是由于车主对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与实际理赔产生较大偏差引发的。事实上,全险只是保险公司为吸引客户发明的一个模糊概念,不同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对全险的解释也不一样。既有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全车盗抢险包括在内的全险,也有将车损险、三者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险及玻璃单独破损险等包括在内的全险。尽管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全险理赔范围有明显扩大,但仍有不少情况属于理赔禁区。

  平安保险专家表示,张先生这类撞了自家人的案例的确无法获得理赔。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平安保险专家表示,除了上述情况外,以下事故也无法获赔。

  首先,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该免责条款的制定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之前某些修理厂常常用换下来的破损车灯或者倒车镜,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来骗取赔款。另一方面,因为这一免责条款,不少车主即使是无心的刮蹭,也将得不到赔偿。

  其次,放弃追偿权不赔。车辆出险后,如果责任在别人,车主不能因嫌麻烦而放弃追偿权,因为这等于车主同时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车辆出险后且责任在对方,车主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索赔未果,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

  再次,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强行打火所造成发动机的损坏,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因为损失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因此,车行遇水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公司的报案电话,工作人员会提示车主如何操作,切勿二次打火。

  第四,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因为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

  第五,拖带没保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如果因为车主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的,保险公司不会对此作任何赔偿。

  第六,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不少车主会在买车后自己加装音响、电台、冰箱、尾翼或者行李架等,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私自加装设备损失的,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赔偿。车主需要为自己加装的设备单独投保。

  第七,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如果车辆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走,车主只能自担损失。

  此外,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或者实习期上高速发生事故等情形,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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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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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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