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升成车船税分水岭 3.0升以上税费或涨十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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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升成车船税分水岭 3.0升以上税费或涨十倍

2010年10月26日 08:4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车船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乘用车拟按发动机排气量分档计征车船税———

  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58%左右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

  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9%左右的排气量为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适当调高。

  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的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解读

  1.6升以上排量税额将分档调高

  根据草案,我国乘用车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将由现行统一计税,调整为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时介绍,现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载客人数少于9人的小型客车的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豪华车和普通车都是相同的标准,“未能充分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和应有的调节功能”。

  对此草案规定,目前占我国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车船税的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具体如下:

  ——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58%左右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

  ——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9%左右的排气量为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适当调高。

  ——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的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此外,草案对载客9人以上的商用客车的税额幅度略作提高。对货车仍维持现行按自重每吨16元至120元的税额幅度不变。为支持发展汽车甩挂运输,对挂车由现行的与货车适用相同税额改为减按货车税额的50%征收。

  对于船舶,草案仍维持现行每净吨3元至6元的税额幅度不变。草案还规定,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车船,可以按国务院的规定加收车船税。

  拟扩大征税范围 以体现税负公平

  草案扩大了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再按车船是否应登记确定是否纳税。

  根据现行条例,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而不需要登记的单位内部作业车船不征税。

  “车船税是一个财产税,从税负公平出发,不论车船是否应向管理部门登记,都应纳入征税范围,这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征税范围。”相关专家指出。

  草案规定,拥有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所列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根据草案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车船税的纳税范围为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分档)、商用车(包括客车和货车)、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船舶。

  拟扩大优惠范围 鼓励新能源车船

  草案除保留现行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了税收优惠的情形。

  具体规定为: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

  车辆无纳税证明 将不得予以登记

  根据草案,我国将进一步强化车船税的征管手段,相关部门要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时指出,机动车辆数量庞大,税源分散,仅靠税务机关自身力量征管难度较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管理的机构比较健全,制度和手段措施比较严密,在不较多增加其工作量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船税的征收给予适当协助,对于提高征收效果,防止税源流失具有重要作用。

  据此,草案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车辆,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记者 张艳丽)

  释疑

  按排量征税因何而来?

  我国现行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将载客客车接载客人数分为大、中、小、微型四个等级,其中载客小于9人的小型客车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据此,豪华车和普通车都按相同的税额缴税。

  这一规定曾经受到不少车主的质疑。拥有一辆1.1升排量车的车主李玉纹说:“我的车排气量小,价值低,却要和大排量的车主负担一样的车船税,这太不合理。”

  “这一规定未能充分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和应有的调节功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时表示。

  也有不少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既然车船税是财产税,就应该按照车船的价值征税,以排气量计征与财产税不符;另外,也有人质疑,车船税和燃油税是否属于重复征税?能否将车船税合并到燃油税之中?

  谢旭人就这一问题解释说,车船税计税依据理论上应是车船的评估价值,但车船的数量庞大且分散于千家万户,价值评估难以操作。为了方便征管,草案中采取了按排气量征税。

  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分析说,汽车排气量和价值之间有着正相关关系,相关性高达97%,也就是说一般排气量越大的车价值越高。因此,以排气量计征车船税能够体现它的财产税性质。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也是按排气量征税。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车船税与燃油税不是重复征税,车船税是财产税,而燃油税是使用税,两者的功能和作用不同。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两者不属于同一征税范围,车船税是在财产的保有环节征收,有车就应缴税;而燃油税是在使用环节,多用多交、少用少交。

  能否体现税负公平?

  根据车船税法草案,载客小于9人的乘用车即小型汽车,车船税将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与现行计税税额相比,有的降低,有的提高,还有的没有变化。

  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说:“此次税负结构调整,是一个有加有减的政策,受影响的主要是中等排量和大排量的汽车,对大部分汽车而言是没有变化的,货车、船舶方面也没有动,对甩挂运输的还减了税。”

  安体富说,按排量梯度征收可以达到节能减排的调控目标,大排量的汽车对环境的污染更严重,所以理应付出相应的代价与成本,这样设计也体现税负公平。

  能多大程度促进减排?

  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车船税法草案规定,对高能耗、高污染的汽车可以加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汽车可以减免税等,这些政策可以进一步鼓励人们选择节能的、低排放的、小排量的汽车,也有利于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指出,按排量分档征税,可以鼓励小排量车的生产,也会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

  一位汽车经销商认为,税负结构调整,上涨最多的是豪华车市场,但对于动辄百万元的购车款来说,车船税上涨所占的比例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此次税负调整可能不会改变他们的选择。

  有人分析认为,此次调整降低了购买小排量车的门槛,有可能刺激小排量车的消费,从而导致交通压力加大,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节能减排”的效果。(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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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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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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