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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税局:4S店私改发票时间将受法律制裁

2010年12月30日 17:4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报昨天以《现在加两万,五天就上牌》为题,报道了在“限牌令”出台6天后仍有个别4S店擅自更改发票时间,逃避“摇号上牌”新政的消息。今天上午,北京市国税局表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是有严格规定而且可以核查的。目前,市国税局已全面监控4S店等汽车经销企业的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情况,如有违规操作,开票方和取得方均要承担法律责任。市国税局通过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和汽车经销企业,要正确开具使用机动车发票。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于今年12月23日颁布实施,12月23日(含)之前购车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受该暂行规定限制。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西三环丽泽桥、东四环姚家园等处的多家4S店都在进行“加价购车即可直接上牌”的操作,而据知情者透露,4S店之所以能开出23日发票,是因为更改了打印发票的税控机的系统时间。昨天本报报道了这一暗箱操作后,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表示,他们此前收到过各种汽车品牌4S店的类似短信或电话,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

  今天上午,北京市国税局表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是有严格规定的,是可以核查的。目前,市国税局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监控4S店等汽车经销企业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情况,如果违规开具使用发票,开票方和取得方均要承担法律责任。(记者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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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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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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