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路网命名编号工作未取消汉字——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国家高速路网命名编号工作未取消汉字
2009年12月14日 08:55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交通运输部就网友关于“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的质疑进行解答时表示,国家高速路网命名和编号工作并没有取消汉字。

  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实施以来,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有部分网友认为最熟悉的符号是汉字,可是这次换牌却没有汉字,将被“G+数字”或“S+数字”的形式所取代。对此,交通运输部表示,高速公路网命名取消汉字是一种误解,本次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实施工作,并未取消中文汉字。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的规定,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及联络线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如“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简称“沈海高速”。也可以采用起讫点城市或所在省(区、市)的简称表示,如“北京-上海高速公路”,简称“京沪高速”。

    ----- 汽车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