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购买私家车别轻信"退税"——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购买私家车别轻信"退税"
2009年05月15日 13:55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你的汽车排量在1.6升以下,可以退税,请告知银行卡账号,我们把税款退还到你的银行卡里。”近日,辽宁省不少购买新车的市民都收到过类似电话或短信。一些轻信“退税”的购车人因为泄露个人信息,银行卡里的钱被骗走。对此,辽宁省鞍山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不要轻信购车“退税”。

  据鞍山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介绍,4月以来,他们多次接到买车消费者的电话咨询或求助。消费者反映,他们接到一些自称是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说“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购买车辆的消费者,可按一定的比例返还购置税”,并且让消费者提供银行卡卡号等信息。然而,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变造等方式从消费者账户中取现。

  类似诈骗案在辽宁省其他城市也有出现。本溪市一名消费者在沈阳购车后,因相信“购置税返还”被骗走了8800元。

  鞍山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国家的确有关于退税的政策,但非常严格。按照现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已缴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只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是因质量问题,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是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三是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或免税文件办理退税。

  因此,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打着税务人员幌子的“购车退税”骗局。发现问题可及时向税务部门核实,如发现有行骗嫌疑,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赵婕
    ----- 汽车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