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保养两次被撞 车主质疑4S店:修车还是撞车?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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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保养两次被撞 车主质疑4S店:修车还是撞车?
2010年02月01日 16:10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两次在4S店给爱车做保养,结果两次被撞。”昨天,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生气地说,上周四,他将自己的高尔夫车送到位于南三环的一家汽车销售中心做常规保养,没想到昨天取车时却被对方告知,车在店里被撞,并且“只修不赔”。

  两次保养都被撞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是在这家4S店买的,因此一直在这里做保养。去年4月,他的车在保养过程中,被店内一辆货车剐蹭。“当时的情况不算严重,尾部的漆掉了一点,店方表示会将我的车恢复原貌,由于我着急用车当天就要将车开走,所以想等下次保养的时候再顺便给修了。”

  上周四,刘先生又来到这家4S店进行保养,并准备将上次的剐蹭处一起修理。但昨天上午取车时却得知爱车又在车间被撞了。刘先生就纳闷了:4S店本来是让人信赖的地方,怎么又被撞了?他马上赶过去看,发现车子右前门被撞得凹进去一大块,车漆也被剐花了。

  4S店只修不赔

  4S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车是被另一辆正在修理的车撞的,当时店里的师傅正在给另一辆车更换刹车油,但车辆突然向前滑动,才撞到了刘先生的车。该负责人表示会免费维修刘先生的车。

  4S店的服务质量让刘先生很不满,而且他还担心,如果以后要更换新车,那这辆车就卖不出好价钱,因为凭肉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一辆事故车,他甚至担心会不会有肉眼看不见的隐患。

  目前,刘先生对于4S店“只修不赔”的说法并不接受,双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

  车主有权要求贬值赔偿

  北京凯亚律师事务所董来超律师表示,由于4S店的过失导致车辆受损,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4S店应该给予免费修理至能正常使用的状况;如果不能恢复原状的,4S店应给予换车。车主有权要求4S店就该车因被撞事故导致的贬值损失进行赔偿,另外还有误工费、车辆修理停驶时段的租车费用等。此外,出险之后,车主也该留下车辆受损部位的照片。一方面是怕双方打官司时对方保险公司故意刁难,不提供车祸现场照片;二是大多数车主都是修好后再评估贬值费,如果没有当时的照片就会给评估公司调查取证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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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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