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车"潜规则"愈演愈烈 不妥协只能在煎熬中等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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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车"潜规则"愈演愈烈 不妥协只能在煎熬中等待
2009年11月09日 15:35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如果不接受加价两万,汪先生就要在先交完1万元定金并等待7个月后,才能提到自己看中的一款车。不在店里订购汽车的同时做1.5万元的汽车装饰,小彭就会被销售员告知“我们也不能保证您几个月后才能见到车”……

  上周,本报记者先后采访十多家4S店,发现近来热卖的都市SUV的加价“潜规则”和等车时间之长,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现象

  交车时期一拖再拖 想索赔门儿都没有

  今年6月下旬,在朝阳区一家4S店交了1万元定金的汪先生,购车协议也签了两份了,但至今也没有见到自己看上的那款车。“第二份协议写的是我要等到明年1月了。”也就是说,要整整等待7个月后,汪先生才有希望提到爱车,原因很简单,汪先生不愿意多交两万元的加价费。

  谈起买车这件本该高兴的事儿,汪先生却是一肚子牢骚:“我不准备加那两万块钱,所以就要经受漫长而无望的等待。”

  第一份购买协议承诺说是10月可以交车,等到11月初了却毫无车影,汪先生去店里理论,销售经理一句“不是不给您,确实厂家产能不足,没车”,让汪先生只能无奈接受。

  汪先生说,仔细看购车协议,里边儿的条款对消费者完全没有保障,全是替卖方说话的。“不按期交车卖方也不必赔偿,我不等了,要求取消订单,预定金也可以不还给我。更可气的是,换签了第二份购车协议后,我又被告知必须等到明年1月,又要多等4个月,而且这个时间也没有‘绝对保证’。而且,我还必须在店里上全险,交牌照费。销售经理为了稍微‘安慰’我一下,只答应为要等待7个月车的我赠送一个前保险杠和左右侧保险杠。”

  记者仔细看了一下协议书,确实发现一些让消费者怎么也“赢不了”的一边儿倒条款。如协议中规定,经销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订单人的预定金后,因订单人要求变更或取消订单时,经销商不予接受,预定金不予退还;由经销商填写预定交车日起,如因非经销商方或订单人方原因造成不能完全履行订购合同内容时,经销商对订单人方不负有赔偿责任。

  为什么要忍气吞声接受不公平待遇?汪先生也很无奈:“谁让我喜欢上这款车,又不愿意多掏钱呢。”

  冯先生最近也看上了一款汽车。上周他来到京北一家4S店,销售员同样告诉他,加现金两万或做相当价格的汽车装饰,就可以不用等待很快提到车。“因为产能不足,我们店和厂家关系好,才能多拿到几台车,有的店加钱都没车。”见冯先生是诚心看车,又似乎对“加价”的规矩有接受之意,销售员大方地带他来到存车处看车,并表示这些车都可“优先”提供给“妥协”的消费者。

  让冯先生疑惑的是,当他要求看看需要加装的号称价值两万元的汽车装饰内容单时,销售员拿来了一份遮遮掩掩的复印件,上边儿有一项项装饰名称,旁边的单项价格却被遮盖起来。

  记者在京东一家4S店了解到,这里的“规矩”是加价2.5万元现金,或者加两万元现金和5000元店内汽车装饰,否则就要等到明年3月才有望提车。而且,就算加价买,也只是部分款型可以马上提车,颜色也不全。销售员说,“加价那部分钱是不开入车款发票的,但可以开成装饰费的发票。”

  “产能不足”是借口 

    只要加价就提车

  不花万元装饰费 

    啥时提车难保证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随机拨通了4家本市的4S店,询问CR-V的价格。一家朝阳区4S店的销售人员刚开始给出的报价与网上查询到的官方报价相符,记者问可否给予一定的优惠时,销售人员斩钉截铁地回答:“没有优惠,哪家店都没有。”而且,消费者除了要在店里上车险、交牌照费用以外,还要做1.5万元的装饰。

  “这一万五是您必须花的,只有在我们这里进行内外装饰才能很快提到车,不然我们不能保证您能在几个月后提到。”销售人员解释说:“我们库存非常少,一般就一到两辆,基本每天都在卖出,时不时还会出现断档,您要买还要抓紧时间。”

  其他3家4S店的销售员也表示,不在本店加装1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装饰,几个月内能否拿到车“不能保证”。

  在一家4S店的展厅,一辆黑色的CR-V上挂着“已售出”的牌子。记者跟随销售员看了一下仓库,确实车源不多,黑色和白色各仅有一辆现车。与记者一同进入该店的还有两位顾客,在被告知需要加交1.2万元装饰费时,都面露难色。“这一万二的装饰随便您挑,挡板、行李架之类,只要凑够一万二就可以。您要是不想花这钱,提车时间我就不能保证了,最少也得半年。”销售员滔滔不绝地说着。当一位顾客问“能不能少要点”时,销售员说,“您交6000块现金也可以,不能再少了。”

  解析

  确有产能不足原因 车市火厂家没准备

  “产能不足的原因是有的,今年始终都是这样,缺货在今年早已是不再新鲜的事实。CR-V加价历史就更长了,今年是部分车型紧、部分车型不紧;RAV4是‘时紧时不紧’,所以加价不明显;汉兰达的‘紧’则是愈演愈烈,加价2万到3万元很正常。”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的副总经理颜景辉告诉记者,“问题是,紧张的车源也被优先提供给了愿意加价的买者,导致希望以正常价格购车的消费者总是一等再等,这种等待十分无望。”

  一位曾经在4S店工作过的销售经理也向记者透露,厂家一般是根据各4S店的销售量分配供给车辆的,平时卖得好的店自然被分配的车源多些,所以出现有的店加价就有车、有的店加价也没车的情况。“每年的销售计划都要至少提前半年制定,今年车卖得火让很多本对市场呈悲观态度的厂家措手不及,想临时扩大和调整生产计划已来不及,汉兰达是新车型,更是产能不足。”

  厂家控制“投放节奏” 目的是“高利少销”

  “不仅是产能不足,还有故意‘高利少销’。”车评专家孟京涛一针见血地表示:“今年销售得太好,没到年底已基本完成销售任务,压力不重,自然可以不紧不慢地卖车了,厂家在这样的有利形势下,可以更自信地推出‘饥饿营销法’。”

  他还表示,其实有些加价车的性价比一般,像RAV4在国外不是一款很新的车型,没有传闻的含金量那么高。“购车跟风现象还是太严重,很容易被迷惑。对车一知半解还瞎跟风的人,那还不等着挨宰。”

  颜景辉也明确表示,CR-V、汉兰达等车型一出生就采取了“饥饿营销法“,厂家有意在控制车辆投放市场的节奏,以达到最大的利益收获。“厂家这样做也存在一定风险,我国汽车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没有那么高,老‘饿着’消费者可能会流失一部分客户。比如亚市本月斯巴鲁森林人卖得很好,不少就是等不到原来看中的车型转而购买森林人的。加价的‘春天’是否会一直下去,我看未必。”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政府监管很困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某些商家的这种加价行为其实是属于强制搭售行为。另外,明码标一个价,最后收费的时候又是一个价格,这种‘价外价’也是不允许的,违反价格法关于明码标识价格规定的。”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中消协专家志愿者邱宝昌律师表示。

  当消费者遇到强制消费或者“价外价”情况时,可以向价格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但邱律师也表示,对于加价车,大多数消费者采取了“默许”的态度,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让相关部门监管起来十分困难。商家并没有强硬表示不多加钱就不卖车,仅是用时间来给顾客提车“设阻”,这个擦边儿球也给监管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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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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