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丰田美国天价罚单引发的思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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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丰田美国天价罚单引发的思考
2010年04月08日 15:39 来源:经济观察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美国交通部4月5日宣布,拟对丰田汽车公司处以最高达1637.4万美元的罚款,这将是美国政府迄今对汽车公司做出的最大金额民事处罚。

  尽管美日两国新一轮产业较量、为美国三大汽车公司复苏铺路、美国政府中期选举需要转移公众注意力等一系列因素,使得丰田汽车此次在美国遭遇“滑铁卢”带有政治阴谋论的色彩,但美国交通部部长雷蒙德·拉胡德表示:“我们现在有证据证明丰田没有做到履行法律义务。更糟的是,他们数月来故意向美国官员隐瞒一项危险缺陷。”

  拉胡德所在的交通部,在丰田大规模召回事件中被质疑没有尽到政府的监管职责,这种表态也算是他们对于外界质疑的一种回应。

  不管怎样,美国政府自丰田召回事件爆发以来所体现出的尽责调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态度令人赞赏。

  相较之下,国内不少消费者对于相关政府部门在召回上的“不作为”感到很窝心。

  普通消费者,没有太多精力与兴趣去研究丰田的大规模召回背后到底是产品设计缺陷还是质量控制问题,是否有政治经济因素掺杂其中。他们能看到的,就是同样身为丰田汽车的车主,在召回过程中待遇的巨大差异。

  美国消费者享有免费检修、召回代步车、经济补偿等服务,还有专业律师以及政府官员支持那些车子出问题的车主向丰田讨说法。中国广大的丰田车主,在媒体关于丰田召回事件的轰炸式报道后不少人都心里犯嘀咕,担心自己车子是否会出问题,但最后发现这么声势浩大的召回事件与自己无关,因为丰田在中国召回的车辆只涉及少量RAV4,而且是只免费检修,没有经济补偿。

  这自然让不少国内车主感到不满,但是更让人郁闷的不是丰田的“歧视”,而是人家这种做法有理有据。专家说了,丰田是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进行的召回,我们的召回制度中没有经济补偿这一说。

  说白了,人家美国车主在召回事件中享受的“上帝”待遇是有法律支持的,敢于对出了问题的企业不依不饶讨说法也是有法律与政府撑腰的。中国的车主,在为世界汽车消费第一大国做出光荣贡献并因此也沾沾自喜时,却沮丧地发现原来我们享有的只是消费的权利,该享受的权益保护还差很多。

  和我国汽车年销量超越1300万辆这样光辉的数字相映衬的是,私家车消费兴起后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超过10万,相当于欧洲一个小国的人口总数,而伤残人数更高。业内人士都知道,这么高的事故伤亡数量,除了驾驶者本人因素外,也有不少是车子质量问题所致。

  但是,因为车子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很快就会被厂家“和谐掉”。相关主管部门也从未发布过什么车型存在问题的警示,尽管他们可能从多起交通事故调查中能看出。那些交通事故受害者想要维权时,往往会发现维权的成本、难度都超出自己想象。

  如果说丰田此次召回事件中美消费者的不同待遇能唤起舆论对于我国召回制度的关注,促进其完善,那倒是一件好事。

  如果要我提建议,我希望我们召回制度也能规定对故意隐瞒质量缺陷的企业处以重罚,这样我们的道路上每天也就会少一些车祸惨状。

  除了更好的召回制度,我还希望能考虑设立交通事故受害者救助基金,帮助那些交通事故的受害家庭。现在在路上跑的车主,大多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中坚。

  迎接汽车社会,不仅仅是我们的汽车销量又攀了新高,更在于我们的消费环境完善了多少。(耿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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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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