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典当贷款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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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典当贷款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009年10月28日 09:0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华夏典当行获悉,继房产最高额贷款之后,该行日前正式推出汽车最高额质押贷款模式,每月息费率为4.5%。

  汽车最高额质押贷款模式是指客户以自有汽车到典当行进行质押贷款,获得一个贷款资金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和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

  华夏典当行汽车部主管杨勇告诉记者,对于用款频繁、用款时间较短的客户而言,最高额模式更为方便快捷。客户可以在在约定的贷款期限(通常为最长一年)和贷款最高额度内,分次、循环使用贷款,而不必逐笔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也便于客户在不需用款时自由使用汽车。

  由于风险把控难度较大,目前绝大多数典当行并未推出该项业务,而是采用逐笔业务单独签署贷款合同模式。据记者了解,在京城四大典当行里,目前有类似业务的还有宝瑞通典当行,其息费率为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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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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