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美进口汽车“双反”进入蹉商阶段——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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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对美进口汽车“双反”进入蹉商阶段
2009年11月04日 09:3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对美国汽车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已经进入蹉商阶段。昨日,记者获悉,由于中美两国已经达成“不出台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的共识,预计美对华出口汽车面临的“双反”压力将减轻。

  应中国汽车行业协会要求,商务部于9月宣布,将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反补贴、反倾销的立案审查。

  10月29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杭州证实,中国政府已邀请美国政府协助调查美国进口汽车的反倾销事宜。

  中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及相关WTO规则进行调查。与反倾销调查相比,美国汽车企业更担心反补贴一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三条规定,“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其中包括“出口国(地区)政府以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让资金或者债务;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等内容。当美国汽车企业陷入破产困境时,美国政府提供了大量的贷款、且大手笔注资,此举违反了中方规定。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美国大量补贴汽车业的行为,破坏了WTO的自由贸易规则。按照规定,如果一国对某一行业增加补贴费,对其他成员方的经济贸易利益产生了不利影响,那么其他国家有权利加征关税。其他WTO成员有权对美国出口的汽车加征关税。”

  记者获悉,美国汽车“双反”压力将不如预期大。因为10月29日举行的第20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美双方一致承诺,共同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不出台新的贸易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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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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