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碰自赔”面临双刃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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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碰自赔”面临双刃剑
2009年02月10日 14:11 来源:天府早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月1日,由中国保险协会下发的《交强险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政”的核心内容便是:凡事故各方均有责任且无争议,并符合无人员伤亡、各方车辆损失均未超过2000元等条件的,均可采取“互碰自赔”方式解决。

  小额理赔轻松方便

  “互碰自赔”政策的出台,可以快速解决事故处理、修车、理赔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以前要是遇上这样的小车祸,车主非要把对方车主的全套资料准备好,才可以理赔。而现在,车主只需向各自所在的保险公司提供自己的材料,就能轻松理赔。

  此次政策的受益者之一就是城市交通,大家不必为了保护“现场”而堵塞交通了,既方便了这个城市,也让车主本人不用再顶着“千夫所指”的压力了。

  定损理赔难度加大

  由于专业知识不够,很多车主无法对“2000元以下的损失”进行认定,还是得求助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那么这种“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便捷意义也就大打折扣。

  同时,由于“互碰自赔”在理赔时不会牵涉事故另一方,这也将为一些思想道德尚待提高的车主提供了“骗保”的捷径。明明是自己酒后驾车撞了墙,还要打着“互碰自赔”的旗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所以,“互碰自赔”机制对保险公司的工作难度以及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协同配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成都市多家保险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一旦查勘人员根据车主提交的资料发现痕迹不符或存在疑问的,都将向事故另一方的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另一方必须积极配合,反之亦然。 (何懿)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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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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