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要警惕"看上去很美" 亟待配套政策跟进(3)——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汽车下乡要警惕"看上去很美" 亟待配套政策跟进(3)
2009年03月20日 08:4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敖登虎告诉记者,为了宣传“汽车下乡”,他们这几个月都忙得瘦了一圈。即使到了周六,销售部的员工仍是早上6点就起床,准备好各种宣传资料,搭两个多小时的车到珍溪镇。因为一般周六上午9点开始有赶集活动。12点一过,赶集的人群散去,他们的流动宣传车也就结束了一天中最有效率的一段工作时间。

  而这仅仅是“汽车下乡”工作的一个开头。

  事实上,长安汽车今年将全面铺开下沉式营销,像这样的服务网点,长安汽车要建1万个。长安的目标是,“使我们的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30%。”

  长安股份总经理张宝林3月份一直在出差。“去跑各地的供应商,以保证厂里的生产。目前我们已经24小时开工,工人三班倒,人休息机器不休息。即使这样,经销商那里还是卖断了货。原来送货的平板厢式货车也不够用了,销售公司的党团员都被发动起来运送车辆到附近500公里以内的乡镇,以保证供应。”长安汽车办公室副主任钟铃这样表示。

  在这次公布的“汽车下乡”细则中,除了此前各方关注的补贴额度外,还建立了承诺机制,这就给各汽车企业的下乡产品套上了“紧箍咒”:明确提出相关企业要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

  此次参与制定细则的中国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王都表示:“签订责任书后,那些无法达标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这对企业来说,将有很大的约束力,能防止了一些不合格产品流入农村市场,从而保障农民的利益。”

  在“家电下乡”工程实施过程中,屡次爆出有不法分子把假冒伪劣的家电产品带到农村市场“浑水摸鱼”,一些产品没有售后维修保障服务,让农民兄弟吃够了苦头。如何在“汽车下乡”中避免这一幕重演,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面对的考验。

  “如果补贴环节、细节操作等方面存有漏洞,最后不能把具体的实惠让农民得到,这肯定是与政府出台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的。”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郎学红快人快语。

  长安汽车集团公司市场部专门负责微车业务的杨大勇副部长对记者表示,“我认为在汽车下乡的过程中不会出现‘浑水摸鱼’现象,因为汽车产业是实行‘准生证制度’的,你所生产的产品必须要上发改委的目录,而一般上目录的产品都是经过国家相关单位的严格审核、测试和鉴定过的,质量上有保障。另外,目前生产微车的企业比较集中,就集中在六大家身上。”长安、上汽通用五菱、东风小康、一汽佳宝、松花江和哈飞(包括昌河)等这些企业生产微车的经验比较丰富,质量上也过关。

  他还告诉记者,为了真正把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印刷了大量的终端宣传资料、企业单页、承诺书,把企业产品的品质、国家补贴政策的细节,都告知消费者;还留了企业联系电话,消费者如果不放心,可以直接向企业投诉。这些资料要求张贴在店里的显眼处。我们还成立了市场巡查部门,一旦发现有变相提价等坑农现象,立刻处罚。

  “但在摩托车下乡后,我们已经预见到会出现一些黑车流入市场的现象。”力帆汽车董事长尹明善有点忧心忡忡。他对记者表示,现在国内有法定生产摩托车手续的企业就有150家,如果把没有正规生产手续的也算上,那就有几百家,行业的集中度很低,势必会有很有不上牌、不开票、不上保险的“山寨摩托”,打着“摩托下乡”的旗号“浑水摸鱼”,甚至一些喷漆做光亮的二手摩托车、无售后保障的黑车都会流入农村,出现坑农害农的事件。

  他认为,要严格管理摩托市场,禁止质量低劣的“山寨摩托”流入农村,要靠两个方面:首先需要“看得见的手”。需要政府执法严格,把伤天害理的不法摩托车商的危害降到最小;其次,需要“看不见的手”。就是通过市场竞争,企业能造出价廉物美的车,降低摩托车的各种赋税,使实惠真正落实到消费者身上,使“山寨摩托”失去存在的基础。

  “总的来说,这是一项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企业得增长的政策措施。”尹明善这样总结。他说,“我们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金融危机并没有使我们的销售下降,反而使摩托车更好卖了。当上千万的农民工在城里失业返乡后,迫切希望找到新的谋生手段,3000-4000元的摩托车可以从事运输业务方面,能帮上他们的忙。”

  无疑,由50亿补贴资金带动的汽摩下乡政策,将激发中国农村消费的新一轮释放。

【编辑:赵婕
    ----- 汽车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