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异地自燃可在合同履行地起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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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异地自燃可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2009年05月09日 08:04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李先生问:今年3月,我在北京一家4S店买了一辆马自达6,结果买了第28天,车子在沈阳的一条高速公路上自燃,当地的消防帮着扑灭的并做了鉴定,称是车子的原因。我打算起诉4S店,想问一下,我到底该在哪里起诉好呢?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张宁律师解答:4S店作为汽车买卖合同的卖方,有义务保证汽车的品质。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是因为汽车自身的原因引起自燃,您可以依据与4S店签订的购车合同,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北京的人民法院起诉。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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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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