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易主养路费退给谁? 路政局:只能跟着车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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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易主养路费退给谁? 路政局:只能跟着车走
2009年05月18日 15:3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刘先生去年夏天将自己的车卖了出去,在停驶之前办理了过户手续。最近,在办理奥运期间的养路费退费时,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办理退费时需要携带车辆行驶证的原件,并且养路费将退还给现在的车主。可刘先生却认为,“谁交的钱就应该退给谁”。

  刘先生认为,在缴纳养路费时,路政局的电脑里应该会有对缴纳人的信息记录。现在车已经过户出去了,行驶证原件现在肯定无法出示了。即便是这样,通过电脑里记录缴纳信息,也可以返还养路费。路政部门退还养路费时,应该考虑保护和他一样转让汽车的车主的利益。据了解,现在第一批养路费返还已经结束,第二批养路费的返还也将在近期进行。

  由于车辆是卖给了二手车公司,要找新车主索要退还的养路费,难度很大。“当初卖车的时候,没想过养路费的事儿”。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管科,工作人员表示,首先,原车主已经没有相关车辆的证件。目前,养路费都是跟着车辆走的。由于北京市机动车数量庞大,很多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变动频繁,以现有的规定,是无法归还原车主养路费的。因此,原车主只能寻找新车主协调养路费一事。工作人员建议,车主在卖车时应该把这部分因素考虑进去。另外,工作人员表示,群众咨询有关问题可拨打征管科的热线电话或登录相关网站。(记者轩燕龙)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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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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