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使悍马成“憨马”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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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使悍马成“憨马”
2009年10月13日 10:50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从大洋彼岸传来消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与四川腾中重工有限公司宣布,双方就通用旗下悍马业务的出售签署最终协议。

  尽管国内外对此项收购协议几个月前都已经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消息传出后,还是引起了包括国内外媒体的广泛讨论。一些专家在对我国企业收购国外项目的“大手笔”肯定的同时,更多的是对收购前景表示出忧虑。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李稻葵表示,四川民企购买的悍马品牌确是通用有价值的资产,但由于腾中重工的主营业务是路桥、建筑机械及能源设备,并不包括汽车制造和运营。由于先前缺乏汽车运营的经验,使得腾中在未来品牌的运营及业务的开拓上充满太多变数。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表示,通用破产与其旗下大部分车型没有走低耗能、低污染的路子有直接关系。她认为,未来低耗能、低污染的清洁车型是汽车工业发展的核心方向。而通用旗下大部分车型在这些方面并没有太多优势。此次通用汽车公司把悍马卖给四川企业,让人担忧。如果悍马不在环保节能方面进行改良,将很难适应未来的发展。财经评论人叶檀也表示,悍马这个品牌在中国不仅存在中西方文化差异,其高耗能特性也不太适应未来中国的产业政策,中国监管层能否批准还是一大问题。

  事实上,中国政府对高耗能产业近年来一直是抑制政策。数月前,国家发改委一位高级官员曾公开警告说,收购陷入困境的外国大汽车厂商会给中国汽车生产商带来风险。在这种政策环境下,腾中重工收购悍马案,要想过国家发改委审批这道关,难度不小。

  此外,国家从税收政策上也对高污染、高耗能的大排量汽车表现出不断遏制的倾向。2006年我国消费税改革的一个重大措施就是国家对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按排量大小分别设置高低不同的税率。其中,对排量小于1.5升(含)的,税率为3%,4.0升以上的,税率为40%。2008年,国家再次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4.0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同时,进一步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由此可见,国家“抑大扬小”的政策脉络已经相当明晰,调节力度也可以说是越来越大。这就意味着,这种不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即便获得政府审批,其发展前景也可能黯淡,曾经风光一时的悍马成为跑不动的“憨马”不是没有可能。(王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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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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