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无门消费者选择"过激行为" 汽车安全谁来负责(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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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无门消费者选择"过激行为" 汽车安全谁来负责(2)
2010年03月10日 09:0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去年发生车祸的凯美瑞至今没有得到相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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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中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那么执行该条例的部门需要具备协调多个部门的能力,及时收集相关案例调查,启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召回管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中国消费者等待那一天的到来,这也是中国真正意义上汽车时代的来临。

  实际上,中国现行的、不健全的召回管理制度将很难帮助消费者实现,只能从道义上要求丰田对中国消费者“同等待遇”。相关专家指出,涉及汽车消费投诉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多方面的,这也是中国消费者短期很难获得和美国消费者一样的“同等待遇”的根源。比如美国的“柠檬法”,当车主车辆维修3次以上,将有权利提请换车或者退车;强制召回的背后,往往意味着对消费者高昂的赔偿。只有诸如此类法律法规的健全,企业才能真正重视消费者。

  如果没有相关的召回法律法规的保障和支持,和当年的帕杰罗事件一样,消费者只能通过期盼长达数十年的民事诉讼之路。

  中消协:我们只能调解

  如果与卖家发生纠纷,中国消费者第一时间想到的恐怕就是中国消费者协会,但中消协却并不具备任何执法职能。新闻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我们接到投诉最基本的做法就是调解,希望找到纠纷双方都能满意的解决办法。有些问题其实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依,比如假一赔十,但这个只涉及食品,假一赔一,只在发生欺诈情况下。而汽车类相关投诉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以丰田召回为例,这么大的召回事件,接到投诉案例缺几乎没有,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汽车消费维权的尴尬。目前汽车消费者投诉存在制度上的缺陷,消协接到投诉后只有协调义务,如果生产企业不买账,也是无计可施。正像一位网友所言,如果不能解决问题,谁还会投诉。当然,如果在全国不同区域就同一车型发生大规模的质量投诉,消协就会将此问题向质检局报告。根据报料:消协曾经接到一个品牌的安全气囊投诉,消费者作为接受投诉的部分,致函质询车辆所属品牌企业,并希望获得相关的资料,但是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涉及安全气囊的资料有一卡车,你们要哪一部分,出现这种情况让消协在处理相关投诉时不免十分尴尬。

  交管部门:负责车辆检验和事故处理

  与道路和机动车相关的交通管理局(简称交管局),也并不对汽车安全负责,在其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其职能介绍:指挥疏导路面交通,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管理和规范交通秩序,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参与规划、设计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办理各种机动车通行证件。负责全市地方机动车和驾驶员(包括驻京使馆、外事机构和外籍人员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负责对新车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车辆进行唯一性确认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报废的大客车、大货车和营运车辆进行监督解体。负责受理交通事故报警,勘查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负责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负责检验、鉴定事故物证、事故车车速;处罚责任者,调解事故赔偿;处理涉外、港澳台人员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等。

  简单地说,公安部门下属的道路交通管理局只负责车辆的检验、报废,在汽车出现事故时进行事故责任鉴定,却并不会对发生事故的汽车进行鉴定,也就无法对汽车安全与否进行监督管理。

  一位专业人士表示,丰田RAV4召回在中国不是没有案例,很多案例可能实实在在地发生在道路上。根据统计,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世界第一,每年有超过7万人(2008年数据)因交通事故死亡,几乎和一个汶川大地震相当,大量的交通事故致死案例几乎和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对此类交通案例搜集调查一直没有展开,也没有部门给予大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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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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