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万的车修一次39万 律师称4S店涉嫌欺诈(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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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万的车修一次39万 律师称4S店涉嫌欺诈(2)
2010年03月12日 09:22 来源:汽车007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3万的车修一次39万

  律师称4S店涉嫌欺诈

  33万多元买了一辆车,下雪时掉到路边沟里让水泡了车头。在4S店里,车主袁先生被告知车子要全部修好,需要花费39万多元。这个价格比买一辆新车还贵,连店员都说这个报价“很残忍”,但他们只能表示同情,“价格没有商量,因为都是厂家定的”。随后的调查中发现,店方工作人员开列的维修单中,有些配件完好无损可以使用,而有些零件仅需小修小补即可使用。有律师在接受咨询时指出,4S店“天价修车事件”涉嫌欺诈。

  袁先生在4S店花33万多元买了一辆车,却因工作一直忙忘了购置保险,结果一直拖到半年后。那天外出时为躲避行人踩了一下刹车。雪天路滑,他眼睁睁看着车滑到了路边沟里。幸亏当时速度非常慢,车子看起来倒也没事,只是车头驾驶室进了水。“当时我赶紧拔掉钥匙,以后也没有再打火,怕把电路弄坏。”之后,袁先生把车拖到他购车的4S店维修。在袁先生的眼里,4S店技术好,再说他的车是从那里买的,技术人员肯定会好好修理。但维修部门开出的维修清单,却让袁先生“打死也想不到”。

  密密麻麻的维修项目,几乎占满了4页纸,86项待维修项目当中,有14项前面标着“待”的字样。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些项目都是经过维修工检查有问题的,写“待”字的项目,需要更进一步检查。

  按照维修单,差不多所有见水的电路板、电脑模块和与之有关的线路都要换,光电器类配件算下来,就需要20多万元。其中的一个音响总成,报价就达74743元。“最低的标准,不算音响总成,需要维修费用16万元左右”。但这只是能开走的修法,也就是中控仪表台上的很多功能不能使用,车子差不多是个“残疾车”。要想完完全全地修好,就要按维修部门开列的单子一项一项维修。至于标注“待”字的项目,工作人员说可以不换,但谁也不知道跑着跑着会出啥事儿。对于这种说法,袁先生认为店方在威胁自己,“车上零件质量关系到身家性命,谁能将就?”

  在电脑上核算了一会儿,工作人员报出了把车子完全修好的价格,“如果加上1.5万元的工时费,需要维修费用39万多元。”报完价格,该工作人员摸了摸头发说,“这个报价确实有点残忍。”但他表示,虽然“很残忍”,他也没办法,因为这是“公司定的章程,所有的价格也是从总部电子目录上查出来的,这个价格店里无权改变”。

  按照维修专业人士的经验,像这种33多万元的车,涉水后按正常处理花两三万比较正常,一下报价39万多元太离谱了。在调查中发现,有些电路板密封套里一点水都没有进。“这种情况下,负责任的修理企业肯定会把它仔细检查不可能直接列入更换配件的清单。”这一块小小的电路板,该4S店报价数千元。

  律师观点:4S店涉嫌欺诈

  律师认为,如果该车质量没有问题,那么4S店已涉嫌欺诈。按照正常逻辑,维修价格怎么也不能超过购买一辆新车的价格。所以,4S店给袁先生开出的维修清单明显有问题,可能涉嫌欺诈。

  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同样,根据《消法》第五十条规定,如果经营者有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袁先生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4S店承担“欺诈消费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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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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