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路上出车祸 损失由谁承担?——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上牌路上出车祸 损失由谁承担?
2009年05月06日 16:50 来源:汽车007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五一小长假”前购车,不少消费者是为了能享受一个惬意的自驾游。但是对于刚成为有车一族的张先生来说,却因为上牌途中的一场事故,使得假日出行计划就此搁浅……

  案例回放:

  2009年3月初,消费者张先生在上海一家4S店处订购了一辆经济型轿车,并随即与经销商签订了购车合同。张先生委托经销商为其代办上牌手续,并在车价之外,另行支付500元上牌费和800元手续费。

  4月24日,经销商为张先生办理上牌手续。但一天后,张先生却突然接到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车子在上牌的途中被撞了!”

  当张先生赶到4S店时,车辆的左前门已完全变形,车身还有多处损伤。看着刚买没几天的新车被撞成这样,张先生要求店家为其换一辆新车。经销商却以“车辆已上牌”为由拒绝了张先生的换车要求,只同意为其免费修理。

  对此,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在购车时要求经销商代为办理上牌手续,并为此支付了1300元的上牌费用以及服务费。现在车辆在上牌途中发生了事故,经销商必须为此承担责任,而不仅仅是免费维修。

  焦点一 “委托书”能否为经销商免责?

  面对张先生的换车要求,该4S店副总经理向记者表示,在为张先生办理上牌服务前,4S店与其签订了“上牌委托书”,车辆在上牌过程中出现一切事故均由客户自己承担,“1300元上牌费用只是服务费。”

  对于经销商的说法,律师并不认同,汇业律师事务所汤淡宁律师表示:“委托书”并不能成为经销商免责的理由,原因就在于经销商收取了上牌服务费,所谓的“委托书”只是经销商逃避自身责任的无效条款,不具法律效力。

  记者随后采访了另一家4S店老总,他表示,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如果经销商是义务为消费者提供附加服务的话,在出现纠纷后,经销商可以不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经销商收取费用,那么对于车辆的安全,经销商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焦点二 受损车辆如何理赔?

  在明确了此案的权责关系之后,对受损车辆如何处理是张先生最为关注的焦点。

  专家认为该车已经上牌并且投保,根据我国对机动车销售规定此类车型是不能够退车的。“要求经销商在将车辆修复之后再向消费者赔偿部分经济损失,是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而消费者在与经销商协商赔偿金额时,必须考虑到该车日后作为二手车交易,可能因此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以一辆10万元左右的经济型车为例,三年后该车在二手车市场的交易价格一般在6万元左右,但是如果该车出过交通事故,并获得1万元的保险理赔,那么其最终售价将在6万元的基础上再减去3万元。

  截至记者发稿时,张先生已经与4S店就车辆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在4S店修复该车之后,一次性向消费者支付6000元钱油卡作为补偿。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张先生表示接受,并对4S店在解决纠纷时的积极态度表示肯定。

  写在最后 不该省的钱不能省

  买车后,由经销商代办拍牌、保险以及上牌服务似乎已经成为汽车销售行业的惯例,而消费者也总是希望经销商提供越多的免费服务越好。但是,不少专家表示,其实这种服务也存在诸多隐患。

  以代办牌照为例,如果经销商免费为消费者拍得牌照价格与消费者预期差距过大,消费者届时不同意上牌,那么千元押金就应由消费者承担,反之就是经销商责任。原因就是免费服务,经销商“没有义务”。(李进)

【编辑:赵婕
    ----- 汽车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