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尚未发现“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境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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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尚未发现“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境内

2010年07月05日 08:01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当前,境外“热钱”怎样入境,去向何方,为啥流入,规模多大,如何应对?针对这些人们高度关注的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接受本报独家专访

  科学全面看“热钱”

  怎样入境

  多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尚未发现“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境内

  记者:热钱(Hot Money),又称游资,通常定义为追求最高报酬和最低风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迅速流动的短期投机性资金。总感觉社会各界对“热钱”定义不一、观点各异,外汇局是如何界定“热钱”的?

  邓先宏:当前社会各界对“热钱”到底是什么还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还保持着适度资本管制的前提下,我国的“热钱”问题与那些资本自由流动的国家或经济体有着完全不同的语境,盲目套用得出的结论恐怕会南辕北辙。毫无疑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跨境资金都是逐利的,投资和投机的界限不易区分。问题的关键要看资金流动是否具有真实、合法合规的贸易投资背景。同时,长、短期资本的划分也只是相对的,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在我国,由于存在资本项目管制,所谓“热钱”应明确为那些纯粹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无真实贸易或投资背景的国际收支交易及跨境资金流动。

  记者:外汇局是否发现有“热钱”大规模流入,或者外界传言的“金融大鳄”操作“热钱”的迹象或案例?

  邓先宏:从今年2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外汇流入量较大的13个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共计非现场排查近期的跨境交易347万笔,累计排查金额4400多亿美元。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查实190起涉嫌违规案件,涉案金额73.5亿美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专项行动的数据显示,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及外汇收支总体上是合法合规的,尚未发现境外“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境内。违规流入的“热钱”多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呈现多点式、渗透的特点。至于所谓的“金融大鳄”问题,由于我国对资本项目交易还存在一定管制,国际上正规的大型金融机构,出于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考虑,通常不会采取违规途径。此次专项行动也证实了这一点。

  记者:外汇局局长易纲在今年两会期间曾披露,流入我国的“热钱”很多都披着合法合规的外衣,您能否介绍一下“热钱”是如何“伪装”流入的?

  邓先宏:专项行动显示,“热钱”违规流入主要集中在传统的贸易和投资领域,方式五花八门,确实给监管和查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只要抓住“热钱”的运作规律,不难发现其中的疑点,可以说其“伪装术”并不高明。

  例如,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利用价格做文章,即通过高报工缴费、虚增可收汇额度和转移定价等方式达到多收汇、多结汇的目的;部分转口贸易企业利用收付汇时差“动手脚”,即通过收汇后全额结汇、推迟付汇及虚构交易等方式扩大外汇净流入;服务贸易项下“热钱”主要是以运输费、咨询费名义违规办理收结汇,有些企业以服务贸易收入的名义收取资本项下外汇资金,以逃避外汇监管;外商投资项下的“热钱”很多与“虚假外资”有关。部分外资企业虽有真实项目,但无真正的“外资”,有的干脆就是“空壳企业”,所需外汇通常通过中间人与地下钱庄之间进行资金交易,资本金结汇后用于归还地下钱庄或境内外出资人。个人项下的“热钱”主要是通过分散汇入—分散结汇—集中入账等多种形式,达到将大额资金化整为零进行分拆结汇的目的。

  专项行动发现,大部分银行能够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但也有个别银行在办理日常业务中合规意识薄弱,对单证审核不严;甚至有的银行为短期利益驱使,主动“配合”客户进行业务“创新”,为企业规避外汇管理导入资金提供便利,不仅扰乱了外汇市场的正常秩序,也给银行经营管理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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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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