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谋求债市突围 企业债私募发行酝酿在即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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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谋求债市突围 企业债私募发行酝酿在即 (2)

2010年07月08日 12:4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另外,当前评级市场存在恶性竞争问题,企业花钱买评级现象随处可见。这就需要出现相对独立的具有公营性质的评级公司,有利于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接近交易商协会有关人士说。

  据介绍,交易商协会正在酝酿发起一家由多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参股的具有公营背景的全国性信用再评级公司。与其他评级公司注册规模相比,酝酿中的再评级公司规模将更为庞大。据悉,在前期工作中,拟成立的再评级公司将开展对已发行的固定收益产品进行再评级工作,不与其他国内评级公司开展直接竞争。

  分析人士认为,设立公营背景的信用再评级公司,不仅符合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情,而且可充分发挥我国已建立的基于公共资金投入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功能,推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终对于评级市场的规范、对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风险缓释机制规划待产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市场对信用风险缓释机制的呼声越来越高。

  “目前的情况是,数亿元信用债没处对冲风险,建构市场风险的分担机制,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指出,当前要推出有关信用违约互换产品等相关制度安排,让市场信用风险流动起来,以市场化的手段应对风险,起到风险缓释作用。

  据介绍,对市场风险具有缓释作用的“信用违约互换”最初形成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1997年-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时期得到快速发展;1998年,信用衍生产品证实正式进入场内交易;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信用违约互换对银行资本金的影响给出计量方法,并肯定其对信用风险缓释的积极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与银行信贷规模快速扩张,造成的中国银行业信用风险不可忽视,这就急需高效率、低成本的信用风险转移制度和工具,把由银行独自承担的风险缓释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社记者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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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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