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点“工资协商”成功关键:职工必须要站出来——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媒体点“工资协商”成功关键:职工必须要站出来

2010年08月06日 05:1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以来,广东省集体性劳资争议事件出现增多的形势,广州市在这方面的形势较为平稳,广州市总工会认为解决劳资争议的最好办法是实行制度化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虽然经历了近两年金融危机的冲击,订单生产受到较大影响,但世界500强制造企业、广州奥的斯电梯公司的工会表示,一线工人离职非常少,劳资双方同舟共济渡过难关。这是广州近年来非常成功的一起工资协商案例,尤其为劳资争议发生后,通过工资协商解决提供了范例,总工会负责人、律师、职工代表解读了其成功经验。  文/ 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史功汇  

  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是一家世界500强制造企业,外资占98%的股份,2007年年底,资方准备将生产线员工的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要求工人在限期前签订意向书,工人认为公司决定没有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损害了工人利益,发生了停工事件。事件发生后,市总工会迅速介入调查,积极在工人与企业中协调,促使停工的大部分工人很快复工。同时,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市总工会要求公司与公司工会就计件工资方案开展协商工作。

  “协商过程很曲折。”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副部长纪晓辉作为观察员,亲历了广州奥的斯工资协商的全过程。协商开始后,生产线的工人们投票选出5名职工代表与厂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马上抓紧时间进行了工资定额的测算工作,同时广泛收集员工的意见。为了能得出“站得住脚”的计件定额单价,职工代表与各条生产线上的员工对工作效率反复核算,测算出能够向资方“叫板”的数据。

  职工代表大志(化名)说:“协商不是比拼谁更凶,而是讲道理,并且提供的数据要经得起推敲,厂方见到我们自己测算的数据有理有据才作出让步。”

  经过连续三轮的协商,劳资双方最终就计件工资实施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对原来的工时定额和计件单价进行了修改,职工代表基本认可通过前一年实际生产工时、产出台数而计算出来的工资定额作为计件的劳动定额。

  此后,广州奥的斯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计件工资分配方案。一个月后,关于《计件工资分配制度》的协议正式签订,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资方承诺“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工人总体收入不会降低”。

  根据广州奥的斯工会介绍,由于订单量增加,以及计件工资计算调整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2008年,公司参与计件工资计算的一线工人平均工资大幅上涨。2009年年初,新一轮的协商中,相应提高了9%的劳动定额,即缩减了单台电梯的生产工时。加上遭遇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订单猛减,2009年的收入比起2008年出现了大幅度下降。

  “虽然比前一年大幅减少,但收入在行业中仍然算是中上水平,一线工人离职的非常少”。工会负责人表示,在效益受冲击的情况下,工人都能体谅困难,与企业共渡难关。

  “作为一种长效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是可增可减的,要与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与效益相挂钩,经过科学准确的测算。”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表示,过去两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相当部分企业都受到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劳资的利益诉求向同一方向发展,通过合理的集体协商,有利企业长远发展。

  “工资协商”四大成功关键

  一、职工必须要站出来

  “工资协商的前提是职工自己肯站出来,如果职工不愿意与资方协商,那工会也无能为力。”市总工会副主席郑奕耀说,职工要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的权益讨价还价”。

  二、职工代表要选得好

  “工资协商”中需要职工选举出职工代表与资方代表进行协商。作为全体职工的民意代表,职工代表的选举不能随意而定。职工代表应挑选有威望的员工,而不用看重其职位等级。代表既要愿意为全体职工出头的,但又要会理性思辨,有耐性和细心。“一些在劳资纠纷中冲在最前,容易意气用事的职工,其实是不适合当职工代表的。”

  三、调查谈判要把得准

  工资协商谈判中,职工要争取自己的合理权利,必须对自己的工作情况有理性的认识。为了得出“站得住脚”的计件定额单价,职工代表反复与各条生产线上的员工对工作效率核算。协商不是比拼谁更凶,而是要讲道理,而且是要经得起推敲的。只有经得起推敲的准确数据,才能向资方叫板。

  四、合法维权可找工会

  郑奕耀呼吁,广大职工遇到劳资纠纷,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资协商制度是市总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件重要工作。在类似的劳资争议中,市总工会工资协商顾问团的专家及时为工人提供了指导和帮助,派出专业律师参与了协商过程,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参与互动(0)
【编辑:卢岩】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