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苹果”品牌价值超80亿 推广商标遭遇冷眼——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烟台苹果”品牌价值超80亿 推广商标遭遇冷眼

2010年08月23日 13:4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23分报道,在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烟台苹果品牌价值超过80亿,是响当当的中国果业第一品牌。然而三年来,历经艰辛捧回的“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未受到本地企业热捧。

  尽管在国内市场拥有良好口碑,但由于一直未形成统一品牌,单是烟台境内就有100多个品牌自相残杀,再加上市场有外地果企也打着“烟台苹果”的幌子混淆视听,市场上的烟台苹果鱼龙混杂,品牌发展缺乏长远动力。2008年12月3日,“烟台苹果”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获得国家商标局批准,烟台苹果从此有了进军市场的统一的“大名”,并享受法律保护。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这得来不易的区域品牌商标推广居然遇冷———众多果企对“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不待见”。 除去牟平果品公司这家试点单位外,至今尚无第二家企业主动要求执行这套管理办法。更令人不解的是,还有不少企业排斥甚至抵触这套管理办法。

  据烟台苹果协会副会长、高级经济师林建材介绍,为进一步发挥“烟台苹果”这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地域标志、质量标志和信誉标志的作用,烟台市苹果协会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并在牟平果品公司进行了一年的运作实验。一年中,苹果协会为其建立起生产环境台账、收购流程台账和管理过程台账,最终完成了可追溯的质量安全查询系统。仅去年,贴标出售的烟台苹果就有1000多吨,由于管理规范、质量过硬又可追溯,市场售价比其他苹果要高出20%至30%左右。可以说效果非常明显,而且据了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烟台苹果”是免费使用的。之所以没有引起重视,最主要的原因应该还是意识理念问题,长期的粗放经营还没有完成很好的转型。(记者李健)

参与互动(0)
【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