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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再等了

2010年08月27日 11:1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通过初次分配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通过税收再分配限制过高收入者,补贴低收入和弱势群体阶层,增加过低收入者的收入。限高(限制高收入者收入)、提低(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和扩中(扩大中产阶层收入)都必须发挥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表示,财经委在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专题调研报告中提出尽快制订出台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分配格局等意见。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不能再等。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达到警界线:基尼系数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危险状态。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从2000年开始,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2006年升至0.49,现在可能更高。收入差距扩大、收入分配悬殊已经带来许多社会问题,特别是恶化社会关系。这一段时间,我国恶性极端事件发生频率较高,校园侵害儿童事件、各种爆炸事件、职工跳楼等恶性事件,从深层次上求源,都是收入分配不公、公平正义缺失造成的。从当前中国经济形势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国经济转型归根结底是要激活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这其中消费就是内生动力的主要方面。而消费始终无法根本启动,根源还在于分配制度不公造成的收入悬殊使得有钱者消费倾向不强,需要消费者又无钱消费,最终扼杀的是中国经济的良性循环,掣肘的是中国经济的内生动力。无论从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看,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都非常急迫。

  必须明确当前收入分配体制的目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目的,通俗地讲就是为了阻止“富的再富,穷的再穷”这种现象无限制、无限期蔓延下去。人们都用分好“蛋糕”的形象比喻来说明收入分配改革,当前让普通百姓吃到更多的“蛋糕”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的和目标。这就要求,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分配格局。当然,“蛋糕”就那样大,分给居民和劳动报酬多了,那么,国家、企业和资本就少了。而国家、企业、资本的强势地位决定了,要把已经占用或者说机制体制上使得其继续占用的“蛋糕”切给居民和劳动报酬,阻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是,要增加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就必须打破一切阻力减少国家、企业和资本长期吃到过多“蛋糕”的地位。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手段到底是什么呢?除了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和劳动报酬外,关键在于在再次分配上下工夫。主要手段就是税收。世纪伟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经高瞻远瞩地说过,21世纪初就要着手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方法是通过税收调节,让富的人、富的地区多缴一点税,扶持穷的地区、穷的人共同致富发展。日前,财政部有关专家认为,中国总体上说宏观税负偏低。但关键是偏低在哪里?偏低给了谁?现在中国出现两种倾向:中低收入者纳税、缴费不低不少并且一个也跑不了,而暴富者、高收入者税负就如财政部专家所言偏低,偏低主要偏在暴富者、高收入者身上并且偷税漏税现象既严重又普遍。目前,广受社会诟病的个人所得税就是例证。一般工薪阶层个税征收一个也跑不了,而依靠挖掘国家资源、能源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上大赚特赚者,往往都是偷逃税严重者。

  通过初次分配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通过税收再分配限制过高收入者,补贴低收入和弱势群体阶层,增加过低收入者的收入。限高(限制高收入者收入)、提低(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和扩中(扩大中产阶层收入)都必须发挥好税收杠杆的作用。这是所有发达国家的基本经验,我们一定要借鉴好这个国际惯例。 (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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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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