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分地区数字电视维护费免征3年营业税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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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分地区数字电视维护费免征3年营业税

2010年09月20日 10: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3年营业税。

  本次调整是为了支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对部分地区的数字电视维护费免征3年营业税,并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免征营业税的地区包括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青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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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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