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 于立霄)企业要以“公民”的身份履行社会责任,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绝不仅仅是捐点款、纳点税,而是要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的使命,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社会责任观。
企业公民委员会会长、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田润之在29日举行的嘉凯城企业公民报告发布会上做了上述表示。他明确表示,企业不能靠坑蒙拐骗获得利润,要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在道德和法制的规范下,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与服务,满足其不断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求。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衡量企业整体实力和素质的标准之一,一个有远见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关注企业获得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就能够在社会上获得较高的认可和信任,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企业自身的经济发展是并行不悖的。” 田润之说,企业只有具备了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公益慈善的责任、对供应商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对知识产权的责任,才能获取利润,才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据记者了解,定期发布《企业公民社会责任报告》也是企业需要履行的责任。目前,国资委要求央企在三年内都要发布社会责任相关报告,这充分证明了履行社会责任要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和软实力之一。
与会者一致认为,期待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企业家自觉行动起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把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融为一体,把企业命运与社会命运结合起来。
据悉,企业公民委员会于2005年制定了中国首部《中国企业公民社会责任报告指南》,开创了第三方发布模式,并倡导会员企业积极主动发布年度报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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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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