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活城被指有机产品“三无” 加盟商不满欲退出(3)——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乐活城被指有机产品“三无” 加盟商不满欲退出(3)

2010年10月12日 09:0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自产“有机食品”名不副实?

  在店内,记者还注意到,由乐活城自产的有机手工无色肉包6个就能买到48元。据加盟商的介绍,这些产品都是乐活城自己生产,生产基地就在北京乐活城京顺路店后面。当时加盟商偶然发现这个基地之后,感觉非常纳闷:为什么产品基地会设在此处?

  余崇正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对于乐活城店里的馒头、包子这些东西,说起来比较尴尬,这些都是自己生产出来的。之前对此讨论过,这些东西能不能包装上市,最后我们讨论的结果是可以在自己店内售卖。”

  当记者问及这些产品是否属于有机时,余称自己回答不出来,他说如果没有标有机的那就不是。“这些东西确实蛮贵,我没记错的话,要三四十元,但是会员会对我们产生信任感。”而此前,余崇正曾对外宣称,“乐活城的核心价值是诚信。我们绝对不把非有机产品当有机产品卖给消费者。”

  多位加盟商则告诉记者另一个细节,在今年“3·15”期间,乐活城通知各加盟商,要求将平常售卖的包子、馒头这些产品全部下架,以防止检查。对此余崇正表示并不知情。

  诸多部分没有QS标识的产品在店内售卖,让每个加盟商颇感忐忑,他们多次向乐活城总部写出申请,要求查看下料单,但是一直没有回应。

  没有备案开展特许经营

  除产品本身的问题外,乐活城与加盟商的关系交恶,还在于加盟商认为乐活城开展特许加盟业务有诸多不规范之处。

  据了解,在去年11月份左右,数家乐活城加盟店开业。这些加盟商在加盟之前,乐活城没有提供任何可资证明自己经营状况的材料,只是给加盟商递来一个只有薄薄几页的乐活城宣传册。

  在乐活城看来,这样的做法已经履行了企业的信息披露。而根据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人应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人的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另外还有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等等。

  多位加盟商向记者表示,在加盟之前,乐活城均未提供这些内容。这也为此后各加盟商与乐活城之间难以理清的纠葛埋下了伏笔。

参与互动(0)
【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