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详解阶梯电价:对通货膨胀影响不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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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详解阶梯电价:对通货膨胀影响不大

2010年10月13日 07:4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起各方关注。针对一些热点话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2日接受了“新华视点”记者专访。

  电量如何分档?

  大家庭可申请加装电表

  我们建议以家庭为基础确定电量分档,对于超过正常人口数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时采取特殊措施灵活处理,如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等。

  电价是否下调?

  方案中暂未作统一规定

  我们在设计阶梯电价方案时,对设置“电价下调”档次问题也有过考虑,即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优惠电价或者电价补贴。我国湖北、湖南、贵州等地区也在试行对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行一定电量的免费或者优惠电价,效果较好,但操作难度比较大,需要进一步评估和论证。因此,在这次初步设计方案中暂未作统一规定,拟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散决策。

  如何体现季节差距?

  已委托研究机构论证

  许多人提出电量分档应考虑北方冬季取暖用电,南方夏季制冷用电差异等因素。按照季度或以年为周期来计算阶梯电费。该方法好处是,将计算周期拉大,季节性用电因素可在全年分摊。难点在于目前一般按照抄表周期(2个月)抄表并结算电费,会存在时间跨度大、用户情况变化快、资金回收期长、一次性缴费电费资金量大等问题。

  为了妥善解决该问题,我们已委托电力技术研究机构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提出政策建议。

  如何保障公平?

  方案兼顾地区之间差异

  此次阶梯电价方案中,在解决电量分档标准地区差异问题上,我们没有用国际上常用的按户均用电量的方法,取而代之的是按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各档电量标准:各省(区、市)按照覆盖70%到80%户均月用电量来确定第一档分档标准。

  各地虽然覆盖率是相同的,但具体对应的分档标准将随各地用电情况的不同而不同。这种方法兼顾了地区之间的差异,具体分档标准也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衔接。这就从总体上保证了地区间的相对公平。我们每个人都将是阶梯电价制度的受益者。

  成本如何更透明?

  各地对成本进行监审

  按现行规定,调整居民电价要召开价格听证会,并对电网企业供电成本进行监审。但这次向社会公开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是建立阶梯电价机制,各地具体的电量与电价标准,将在各地制定实施方案时明确。因而,国家没有组织对各地电网企业成本进行监审,而由各地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对当地电网企业成本进行监审,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后实施。

  政府机关如何用电?

  执行非居民电价标准

  目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类电价,去年非居民用电价格已经每度上调2.8分钱,其电价水平比居民电价高出很多,因此,不宜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为促进政府机关等用电大户节约用电,个别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超限额加价等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力量,对该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是否会加剧通胀?

  对通货膨胀影响不大

  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后,70%到80%的居民用电价格能够保持基本稳定。对大多数居民家庭来说,电费支出基本不受影响,只有少数用电量多的居民家庭电费支出会有所增加。因此,总体而言,实行阶梯电价对通货膨胀影响不大。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任芳 江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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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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