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店族”在别人店旁开店 赔本杀价勒令给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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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店族”在别人店旁开店 赔本杀价勒令给钱

2010年10月18日 15:1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前几天郑州某城中村发现这个一件奇怪的事,一位来自重庆的李先生,在郑州一个城中村开了一家小面馆来维持生计,可没想到一天早上李先生准备开门营业时突然发现在自家面条店南边100米处,又开了一家面条店。随后发生的事情,更是让李明出乎意料。到底是什么事呢?下面我们来连线河南台记者崔璀。

  主持人:随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李明出乎意料呢?

  记者:去年8月的一天早上,刚一开门李先生发现在其店面南边的100米处有新开张了一家面馆。并且这那家店刚开张,就把价格压得极低。但为了维持,李先生只好跟着降价。没过几天,另一家店面的老板朱老大主动找上门,对其索要520元的涨价费。李先生打算息事宁人,拿出了这笔钱。可朱老大拿了这笔钱之后不仅没有改变面条价格,反而带一帮人再次上门,说其店是与别人合伙要求李先生再拿1万元。这次李先生没同意。就在前几天,李先生发现,在他的面条店的北边50米,又开了一家面条店。店主还是朱老大。两家的挤兑,导致李先生面条店的生意更差了。就这样李先生硬着头皮又坚持了一个月。突然有一天李先生发现,朱老大的两家面条店突然都关门了。打听之后,才知道朱老大等人被抓了。原来,在新郑市一个市场内,他们以相同的手段,敲诈一个老乡4200元钱,得手现场,发生冲突,将其中一人砍伤。民警将一伙人全部控制。

  主持人:目前这个犯罪团伙的结果如何?他们得到了怎样的处罚呢?

  记者:据了解,自2006年起至案发,以王老三、朱老大为首的团伙以此为业,先后敲诈19次,获取犯罪所得近20万元。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罪等,判处王老三有期徒刑11年、朱老大有期徒刑10年,其余人等,分别被判处7年半至9个月不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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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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