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车险骗保三大伎俩:小伎俩玩出大风险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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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车险骗保三大伎俩:小伎俩玩出大风险

2010年10月20日 15:37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汽车保险市场发展很快。与此同时,涉嫌车险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记者从保险行业内部人员那里了解到,车险骗保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成为车险理赔市场上难以根绝的恶疾。

  车险骗保 拙劣伎俩

  ●伎俩一:小损变大修。在本报的热线电话中,张先生告诉了记者这样的遭遇。几年前,张先生新买了一辆轿车,却在机舱盖下边发现一块车漆伤。张先生将车送到4S店去修理。该店服务人员介绍说这样的漆伤不难修补,描一下漆做个简单处理即可,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不需要自己出钱而且只是小处理,张先生对这样的提议没有异议。然而后来张先生发现发动机舱盖板出现明显色差,去4S店检查才得知,之前所说的简单处理竟然把该车的整个机舱盖进行了重新做漆!尽管对方解释说按照4S店流程操作,但张先生心中却十分疑惑。后来一位懂行的朋友告诉他,全部喷漆4S店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更多的利润。

  ●伎俩二:扩大故障,导演二次事故。据记者了解,有的车主出了事故,嫌理赔程序麻烦,就将车送到修理厂由他们处理车险理赔。而某些修理厂的工作人员会故意扩大事故车故障,或者再策划一次事故,然后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金。

  ●伎俩三:定损员参与分“蛋糕”。据一位汽车修理技师透露,有的修配厂像小作坊,修理能力和水平相当差,却拥有大量客户,主要原因是专门雇用一批与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等关键岗位熟识的人员,在客户车辆非正常出险后能与保险公司“疏通”,使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甚至是虚假事故得到理赔。

  表面利己 实则害己

  表面上看,在骗保实施的链条上,除了保险公司,各方都是受益者。然而围绕着保费之争,在各方都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车险骗保暗藏诸多风险,会滋生出许多问题。贪图小利而参与其中的车主、定损员等往往得不偿失。

  在骗保活动中,修理厂帮助客户二次碰撞伪造现场时,有时会发力过猛,可能会真的撞坏一些关键部件。而有些黑心厂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以次充好,维修不到位会留下事故隐患,如果事后酿成真的事故,车主悔之不及。

  除了上述风险,每次理赔案件都会被保险公司记录在案,当车辆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时,如果买家翻查记录就会认为是屡次修理的病车,而影响报价。同时故意剐蹭车辆骗取小额保费,虽然一般保险公司会免予起诉,但从经济付出上看,多次报险会导致来年保费增加,甚至被保险公司拒保,车主往往得不偿失。

  而从法律方面看,也会带来很大危害。相关法律专家认为,不少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法制观念淡漠,普遍对于车险骗保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法律专家指出,车险骗保涉嫌保险诈骗罪,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只要达到2000元就将会受到追诉,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如果是未经车主同意,修理厂故意扩大损坏谋求利益,车主可以以侵犯财产权的罪名起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修理厂因为不是投保人或被保人,不属于保险诈骗罪的构成主体,但其骗保行为归属于诈骗罪,同样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

  监管防范 不可或缺

  面对车险骗保骗赔现象,安徽保监局曾就此提出四点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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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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