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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商品专项行动启动

2010年11月11日 20:4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紧急下发《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中,北京、广东、浙江、河南、河北、江苏、福建、山东、上海、甘肃、广西、新疆、辽宁、江西等14个省区市是重点检查地区。

  据介绍,新闻出版部门将会同“扫黄打非”、文化执法、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及非法复制计算机软件和影视音像制品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吊销印刷复制经营许可证。

  此外,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还将联合挂牌督办一批涉案标的大、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限时于2011年2月底前办结。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版权部门将协调公安、工信部门将2010“剑网行动”时间延长至2011年2月,以进一步加大对视频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传播侵犯著作权影视作品等,通过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著作权商品等行为,同时督促互联网交易平台建立证照审查制度,强化电子商务网站的经营责任,严禁向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和被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的经营者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据悉,新闻出版、版权部门同时将会同工信、商务、工商部门,集中查处一批通过电子商务网站和电话、电视渠道销售侵犯著作权出版物的案件。同时,还将加大对重要视频网站、重点影视作品传播的主动监管力度,督促网站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严厉查处无视监管、顶风作案的违法网站,并在2011年2月底前办结一批网络侵权大案要案。(璩静、傅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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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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