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控制、管理日益严格。根据中国财政部15日对外公布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核算暂行办法》,融资平台公司必须设置和报告更加详细的账簿。
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核算暂行办法》中,财政部明确要求融资平台公司,就公益性项目债务相关的业务和事项设置辅助账簿体系,进行辅助核算和报告。
在该《办法》中,财政部对会计报表作出了详细规定和解释:收入、债务、损失、银行借款、利息等会计科目,都需要一一列清。
其中,公益性项目债务,是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因公益性项目建设发生的债务;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项目,如市政建设、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上世纪90年代起,一些中国地方政府开始尝试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公司来对外融资,并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
财政部、银监会在今年8月份答记者问时曾表示,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为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中央政府下令各地,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将每笔贷款一一对应到合格的项目,甄别潜在风险;整改后仍不符合中央政府政策的项目,银行不准再发放新的贷款;如果融资平台公司不能保证贷款风险缓释措施到位,将不准银行追加贷款。
中央政府明确表示,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融资平台公司的新增债务,地方政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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