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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资恶意炒作农产品 背后暗藏中介寻租(3)

2010年11月24日 14:0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被选择为炒作对象的农产品一般具有这样几个特点,“被炒作的农产品必须具备明显的地域性,即某一固定产地占据了全国很大比例的市场供应量,且该产地的价格是全国市场价格的风向标;通常被炒家关注的都是与城市居民日常消费密切相关且是生活必需的农产品;被炒作的农产品应该便于储存,这一特性可以延长农产品囤积居奇的时间,降低储存成本,减少储存过程中的损耗,为实现顺利炒作提供产品储存上的便利”。

  以大蒜为例来分析,无疑是炒家的上上之选。“山东金乡县是‘全国大蒜之乡’,在5.3万公顷耕地中有4.7万公顷常年种植大蒜。2008年中国出口大蒜152万吨,其中70%来自金乡。所以说,控制了这一地区大蒜的上市供应量,就基本上控制了北方市场的供应价格。”这名负责人说。

  被业内人士所提及的金乡,在1996年3月被国家正式命名为“中国大蒜之乡”,素有“大蒜华尔街”之称,在炒大蒜时,当地人号称,“户户参与、人人言商”。

  对于游资炒作农产品的手法,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农产品流通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向记者分析,要进行农产品炒作,炒家必须掌控大量资金、生产基地农产品资源以及真实的市场供求信息资源,即掌握农产品生产链条上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此外,炒家还会制造信息陷阱,会利用连接产销的优势,获得真实的供需价格信息,但其不会将真实信息外传,而是杜撰虚假信息,甚至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买断某些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权,制造信息陷阱,造成生产和消费两端的供需价格错觉,进而一方面带动生产者快速销售,增大自身农产品收购和控制量,另一方面提高消费者的心理价格预期。炒家在制造价格信息陷阱之后,还会进一步操纵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舆论导向。

  研究人员认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寻租行为促使其与炒家形成利益共同体。“目前,部分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利用自身掌控的生产基地和市场销售会员企业的信息资源,进行自身非正规利益的寻租,与炒家联合制造、发布虚假信息,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炒作农产品带来的高额黑利。”

  研究人员还指出,由游资炒作大蒜可以看出,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经纪人队伍由掌控实体物流的中间经销商角色向金融资本操手角色演变,逐步形成实体物流和虚拟金融资本的一体化运作,通过金融资本控制供应量和供应时间,进而掌握农产品定价权。

  流通体系法制化水平待提高

  由于游资炒作农副产品的行为极大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会议确定了调控物价的四条措施,被坊间称为“国四条”,其中明确指出了,“必要时将对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

  在“国四条”出台之后,记者从北京市新发地市场了解到,芹菜、白萝卜等多种蔬菜价格均有所下降。

  而在大蒜网上,金乡大蒜的最新报价,基本上均在4元到5元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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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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